科力尔: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5-01-03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
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力尔电机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尔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科力尔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 号)核准(以下简称非公开),并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通过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方
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041,666 股,发行价为
每股人民币 19.20 元,共计募集资金 499,999,987.2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
含税)9,999,999.74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89,999,987.46 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
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外
的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1,703,812.90 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88,296,174.5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
70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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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智能电机与驱控系统建设项目 45,088.29 4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50,088.29 50,000.00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购买理财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产品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
43050171790800001393 347.39 2,000.00
市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5509799779999 5,687.3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4000027219200761303 10,532.67 -
高新园南区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43066302013003968634 6.3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4000027219200784220 44.67 -
高新园南区支行
合计 - 16,618.45 2,000.00
(注释:本表格中计算数均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所有数值总数与各分项
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均因采用四舍五入计算所致。下同。)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8,618.45 万
元(含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2,384.07 万元),均系募
投项目“智能电机与驱控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余额。
二、本次调整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情况
公司拟将“智能电机与驱控系统建设项目”实施原按公允价格租赁给公司全
资子公司深圳市科力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孙公司)
深圳市科力尔运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尔运控)、深圳市科力尔工
业自动化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尔工控)、深圳市科力尔智能控制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尔智控)、深圳市科力尔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
力尔泵业)在其场所内实施“智能电机与驱控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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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设备,调整为按公允价格租赁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科力尔电机(惠州)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科力尔),由惠州科力尔使用承租的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在
其场所内实施募投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相应调整,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智能电机与驱控系统建设项目实施地点
厂房类型
调整前 调整后
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市黎家坪镇南正北 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市黎家坪镇南正
自有厂房
路 北路
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新华大道 333 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新华大道 333 自有厂房
【注 1】
号 号 (新建)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聚汇
【注 2】
—— 租赁厂房
模具工业园 3 栋 301、501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高新
—— 租赁厂房
园区拓日新能源工业园 A 厂房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钟
—— 租赁厂房
表基地瑞辉大厦 701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融汇
路与同观路交汇瑞丰光电大厦 1 栋 —— 租赁厂房
706、708
湖南祁阳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 湖南祁阳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
租赁厂房
5 栋南面 2 楼 园 5 栋南面 2 楼
【注 1】为了参与 ZKD-002-12 地块的竞拍,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科力尔使用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管理
委员会地址设为注册地址。该地块所属地址为募集资金的实际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非公开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使用部分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注 2】公司控股孙公司的注册地址(即募投项目原实施地点):
科力尔运控——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聚汇模具工业园 3 栋 301、501;
科力尔工控——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高新园区拓日新能源工业园 A 厂房;
科力尔智控——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钟表基地瑞辉大厦 701;
科力尔泵业——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融汇路与同观路交汇瑞丰光电大厦 1 栋 706、708。
(二)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智能电机与驱控系统建设项目”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计划以募集资 已累计投入金额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进度
金投入金额 (未经审计)
智能电机与驱控
45,088.29 45,000.00 28,765.05 63.92%
系统建设项目
为了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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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
变更的前提下,对“智能电机与驱控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
行调整。本次调整前,募投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31 日;调整后,募投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 2025 年 10 月 31 日。
三、本次调整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始终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规定,在确保项目
质量和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受外部特定因素及宏观经济
波动的影响,市场需求仍然呈现出一定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为了应对市场多
元变化,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国内外产业布局进
行了规划调整。产业规划调整期间,公司对募投项目投入进度放缓,影响了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
2024 年上半年度,公司海外地区营收占比为 50.94%。为了规避贸易壁垒,
分散地域风险,拓展国际市场,提升全球竞争力,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以自有资
金增加了部分产品的海外生产布局,以提高部分产品的境外市场准入便利。为了
确保公司部分产品整体供需平稳,公司对募集资金投入持谨慎态度,项目实施进
度放缓。
鉴于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厂房为租赁性质,部分厂房间分布分散且内部
生产空间局促,不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自建厂房原预定投
入募投项目建设,但由于工程项目室外施工阶段频繁降雨,装修工程阶段衔接不
畅,致使公司重新协调了工作流程并细化分工,使得原预定投入使用的自建厂房
完工进度放缓,影响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新建的自有厂房正处于竣工验收环节。厂房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后,公司拟将原分布在多处租赁厂房中的部分募投项目设备,迁至新
建的自有厂房中进行集中生产管理,以构建灵活高效的生产系统,实现资源的高
效调整,灵活调整各类产品的生产规模,以应对市场需求的不稳定性。
本着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的连续性、稳定性的原则,公司针对设备移迁事项制
订了相应的迁移计划及应急预案,通过合理的规划减少设备迁移对募投项目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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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影响。本次设备迁移事项短期内会产生一定的资产报废损失、迁移费用、人员
安置费等支出,但长期看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抗风险
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求,经
审慎评估和综合分析,公司决定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日期。然而,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可能受宏观经济波动、不可抗力等影响,
存在项目实际经济效益不及预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调整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
调整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仅涉及调整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
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
将非公开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 2025 年 1 月 31 日延期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本次
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
提下,将非公开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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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调
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将非公开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 2025
年 1 月 31 日延期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非公开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是公司综合考虑外部宏观环
境、市场需求以及公司战略布局并结合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
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
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将非公开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 2025
年 1 月 31 日延期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科力尔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已发
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调整
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是科力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
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
综上,平安证券对科力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及项目
延期的事项无异议,同时提示公司提高募投资金使用效率,加快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使用,确保募投项目按计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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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 伟 李 荣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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