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恒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2-26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证券代码:002895)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
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段浩然、
张海波、彭威洋、金钢、李双海、陈振华,合计 6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段浩然先生召集和
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段浩然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
少注册资本,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
购价格不超过 24.33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均价的 150%),回购
资金为自有资金,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顺利实施本次
股份回购,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
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
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
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
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6)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处置达成处置办法;
(7)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涉及的相关事宜;
(8)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
应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订、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工商登记备案。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1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