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路:关于同一控制下股东拟非公开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5-01-17
证券代码:002916 证券简称:深南电路 公告编号:2025-002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股东拟非公开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25 年 1 月 16 日,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南
电路”)收到公司股东中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产投”)的通知,
中航产投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1,393,792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7%)以
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中航科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科创”)转让(以下
简称“本次协议转让”或“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中航产投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中航科创将直接持
有公司 1,393,792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7%)。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中航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
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
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与转让方均为中航工业控制的企业,受让方中航
科创为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航
工业,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中航产投的母公司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决议通过、中航工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确认,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中航产投与中航科创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中航产
投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1,393,792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7%)转让给中
航科创。
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中航科创与转让方中航产投均为中航工业实际控制,
中航科创和中航产投均为国有股东,本次协议转让采用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转让方):中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中航科创有限公司
(二)拟转让股份数量
转让方系深南电路股东之一,直接持有深南电路 1,393,792 股股份,占深南
电路股份总数的 0.27%。转让方同意将其全部持有的深南电路股份以及由此所衍
生的所有股东权益(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
标的股份,并接受一切股东权利。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
1、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为实施国
有资源整合或资产重组,在国有股东之间转让且上市公司中的国有权益并不因此
减少的,股份转让价格应当根据上市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
合理的市盈率等因素合理确定。
结合上述定价原则,双方一致同意,转让方将其持有的 1,393,792 股深南电
路股份以 116.13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标的股份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161,861,064.96 元(大写:壹亿陆仟壹佰捌拾陆万壹仟零陆拾肆元玖角陆分)。
2、双方确认,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如下:
(1)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的 30%
作为保证金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前述保证金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自动
转为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的已付款项。
(2)在本协议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支付扣除保证金之
后的剩余应付标的股份转让对价款。
(四)过渡期
1、本协议项下的过渡期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股份过户(即标的股份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完成之日止的期间。
2、本次股份转让过渡期内,标的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转让价格将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标的股份的最终转让价格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机构最终批复为准。
3、双方确认,本次股份转让,过渡期内标的股份所产生的一切损益由受让
方承担或享有。
(五)股份转让交割
1、标的股份从转让方过户至受让方手续完成即本次协议转让交割完成。
2、双方配合标的股份完成交割(包括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
签署具体的转让文件、及时签署和交付其他必要或合理的文件)。
(六)违约责任
1、如果任何一方(“违约方”)未履行或中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或承诺,或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和保证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的,
非违约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违约通知”)说明该方违约的情况,并
且有权(但无义务)决定给予违约方在收到违约通知后的 10 个工作日或违约通
知中载明的更长期限(“补救期限”)对违约予以补救。如果违约方在补救期限
内未能作出令非违约方满意的补救,违约方应当赔偿由于其违约而造成的非违约
方承担的全部损失。
2、如因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法律变动情形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因审
批障碍导致本次协议转让无法实施,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转让方应向受让
方退还其按照本协议约定全部已收取的款项及利息。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成立,待转让方
母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本次股份转让后生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 号中航资本大厦 42 层 4216 室
法定代表人 张敬峰
成立时间 2012 年 12 月 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059235912B
注册资本 190,000 万元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
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
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
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
经营范围 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
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
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航科创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高发社区侨香路 6016-7-3 号中航 3 号楼
注册地址
101
法定代表人 由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2N4X0F
经营期限 2021-11-11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航空运输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航空运营支持服务;
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通用设备修理;民用航空材料销售;供应链
管理服务;显示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钟表与计
时仪器制造;安防设备制造;5G 通信技术服务;卫星通信服务;
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通信设备
制造;通讯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
务;电子元器件批发;工程管理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
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据处理服务;网络技
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云计算装备
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招投标代
经营范围
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
管理;酒店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
审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教育咨询
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
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民用航空器维
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对外承包工程;建设工程施
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对外劳务合作。(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股份结构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航产投直接持有公司 1,393,792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27%;中航科创为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其控制的中航国际控股有限
公司持有公司 328,068,67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97%)。本次权益变动
后,中航产投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中航科创除间接持有的股份外,直接持有公司
1,393,792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7%)。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转让方、受让方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中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方) 1,393,792 0.27% - -
中航科创有限公司(受让方) - - 1,393,792 0.27%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尚需转让方母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中航工业批准,并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确认,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交易各方能否按协议严格履行各自义务、本次交易最终是否
能够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根据相关规定及时
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