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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晶股份: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5-01-10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释 义 ......................................................................................................................................... 3
声 明 ......................................................................................................................................... 4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 5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 7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 ................................... 8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12
五、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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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宇晶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证券代码:002943)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股权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指
 激励计划                             划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指
 本激励计划草案                       计划(草案)》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宇晶
                                      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        指
                                      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
 股票期权                        指
                                      条件购买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拟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包括公司(含子公司)高
 激励对象                        指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权日必须为
 授权日                          指
                                      交易日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的条件尚
 等待期                          指   未成就的期间,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授权之日
                                      起算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行权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
 行权期                          指
                                      股票期权可以行权的期间
 行权价格                        指   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
 行权条件                        指
                                      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独立财务顾问、他山咨询        指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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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山咨询接受委托,担任宇晶股份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
问并出具本报告。对本报告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报告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制作。公司已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2. 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
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不构成对上
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
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3. 本报告所表达的意见以下述假设为前提: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
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市场、经济、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公司
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
照本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妥善履行所有义务;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它
障碍,并能够顺利完成;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 本独立财务顾问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具本报告。本报告仅
供公司拟实施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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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 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 2022 年 2 月 24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 2022 年 2 月 25 日至 3 月 6 日,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公示了《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
示。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8)。
     4. 2022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2 年 3 月 22 日
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5. 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授权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4)。
     6.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登记完成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8 日。
     7. 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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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相应报告。
     8. 2023 年 2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登记完成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3 日。
     9. 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
量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
对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10.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
构出具相应报告。
     11. 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2. 2025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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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因 1 名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其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0.5070 万份由公司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的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2.4480 万份,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
5 人调整为 4 人。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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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情况

     (一)本次行权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行权期自预留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日起 36 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 30%。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权日为 2022 年 12 月 21 日,第二个等待期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届满。
     以上满足行权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行权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满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行权条件。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行权条件。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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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2023 年营业收入值不低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于 8 亿元;2、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值不低                         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
于 9,600 万元。                                                               (2024)1100045 号,公司
注:1、上述“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23 年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为
的合并报表为准。
                                                                              1,303,701,879.47 元,归属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113,054,319.75 元,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公
                                                                              司层面业绩达到考核要求。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的有关                          部分的激励对象共计 5 人,
规定执行。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优秀)、B(良                       其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各行权期内,依据                        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
相应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                          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
期权数量,具体如下表所示:                                                    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由公司注销。其余 4 名激励
 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对象符合行权条件。
 行权比例          100%           80%           60%              0%               符合行权条件的 4 名
各行权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当期                          激励对象本期个人层面考
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                           核结果为均为 A,可行权比
数量×可行权比例,对应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                          例为 100%。
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预留授予
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上述 4 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
     (二)关于本次行权安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及数量的议案》,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与行权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2.99 元/份调整为 17.685 元/份,预留部分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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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由 20 万份调整为 26 万份。
     2.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因 1 名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其获授予的股票期权
0.6500 万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
期权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5.3500 万份,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 6 人调
整为 5 人。
     3.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
本 156,922,48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28,800 股后的 156,793,68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与行权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7.685 元/份调整为 13.296 元/份,预留部分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数量由 25.3500 万份调整为 32.9550 万份。
     4.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因 1 名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其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0.5070
万份由公司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
期权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2.4480 万份,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 5 人调
整为 4 人。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
在差异。
     (三)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1.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 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简称:宇晶 JLC2,期权代码:037227。
     3. 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9.6330 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47%。
     4. 行权价格:13.296 元/份。
     5. 行权人数:4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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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行权模式:自主行权模式。
     7. 行权期限:公司按规定办理行权手续之后确定,届时将另行公告。
     8. 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9. 本次可行权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本次可行权数
                                          获授数量        本次可行权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量占目前总股
                                           (万份)          量(万份)
                                                                             本的比例(%)

       核心骨干员工(4 人)               32.1100             9.6330             0.047
           合计(4 人)                   32.1100             9.6330             0.047

   注:上表不含 1 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及其已可行权的 0.3380 万份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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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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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一)备查文件
     1.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备查地点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资阳大道北侧 01 号

     电   话:0737-2218141

     联系人:周波评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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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财务顾问: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