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正元: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5-01-21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5-006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以及《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方便公司股东
行使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 年 1 月 24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 月 24 日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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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24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
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和平西路 53 号院中海时代广场 B 座
16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1.00 √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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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的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股
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
写《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星期
一)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电子邮件请
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星期一)17:00 前发送至 ir@jit.com.cn。公司不接受电话
登记。
(二)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北京市石景山区和平西路 53 号院中海时代广场 B 座 16 层
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100043
电话:010—62618866 传真:010—8261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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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登记时间
2025 年 1 月 20 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四)注意事项
本次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
安排食宿、交通费用,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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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9 投票简称:正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表决意见的填报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
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
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24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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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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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或企
股东姓名(或名称)
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加(法人股东是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如手写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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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
本人(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代为签
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1.00 √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代理人)签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多打或不打
视为弃权;2、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3、单位委托
须加盖单位公章;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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