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 公告编号:2025-014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周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 月23日9:15-15:00。 4、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7日(周五)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 336 号公司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于德翔先生由于工作及行程原因无法出席并主 持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兼执行总裁周君先生主持。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75 人,代表股份 364,014,82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513%。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 474 人,代表股份 71,724,4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473%。 -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其 中,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75 人,代表股份 364,014,8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4.7513%。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 474 人,代表股份 71,724,404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47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 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3,252,42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06%;反对 708,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7%;弃权 5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962,00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9370%;反对 708,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9881%;弃权 5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9%。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0,630,10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230%;反对 13,334,7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32%;弃 权 5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37%。 -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8,339,68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1.3387%;反对 13,334,7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8.5916%;弃权 5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7%。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203,92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25%;反对 1,754,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21%;弃 权 5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913,50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4752%;反对 1,754,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4467%;弃权 5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2,299,5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817%;反对 11,661,46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36%;弃 权 5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0,009,1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3.6663%;反对 11,661,46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6.2587%;弃权 5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指派朱坤建律师、王艳菲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 月 23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