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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09:48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安科生物: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03-28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
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1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年度内纳入评价范围的公司包括: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安徽安科余良卿药业有限公司、安徽安科恒益药业有限公司、上海苏豪
逸明制药有限公司、江苏安科华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安科华振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安徽育高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安徽鑫华坤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合肥瀚科
迈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合肥琪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中合安
科生物医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
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结构、公司治理、发展战略、人
力资源、子公司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生产管理、研发管理、信息化管理、
资金活动、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管理等。重点
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子公司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生
产管理、资金活动、关联交易等。

    1、组织结构

    公司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自身的业务特
点和内部管理控制要求设立了科学、规范的机构及岗位。公司内部控制架构由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层组成,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
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内
部审计部。明确规定了各机构和岗位的职责权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
高级管理层分别行使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能,各组织
间各司其职,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运行情况良好。
                                                                      2
     2、公司治理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
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有
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能够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履
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发展战略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负责对公司中长
期发展战略、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认真履职,规范发展战略的内容,
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适应公司经营规模不断壮大和加快发
展的需要,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4、人力资源

    高素质的人才是公司稳健发展的根本,公司坚持“德才兼备、岗位成才、用
人所长”的人才理念,始终以人为本,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建设。公司根据《劳动
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整体战略目标为依托,以构建
和谐公司为根本,制定了一整套人力资源的制度体系,对人员录用、员工培训、
辞退与辞职、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晋升与奖惩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充分调动了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也确保选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实现了人力资源的
合理配置,全面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5、子公司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子公司进行管理,对控
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健全、合理。制度规定了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和措
施,明确规定了子公司的职责、权限,对子公司相关业务和管理进行指导、服务
和监督,从公司治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对外担保等各方面对子公司实施了
                                                                      3
有效的管理与控制。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统一的预决算管理、统一的财务政策及核
算口径;通过内部审计、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控股子公司进行专业指导和监督,
及时掌握经营管理情况。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各子公司对公司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统一遵照执行,提高了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6、采购业务

    采购由采购部门负责,公司制定了《采购流程管理规范》等控制制度,从制
度上规范了公司物资采购行为,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降低了采购成
本和采购风险,提高了物资采购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率。

    7、销售业务

    公司对销售业务进行全程控制,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市场趋势确定年度销售
计划,并及时调整销售策略,以此促进销售目标的实现。工作开展过程中,销售
相关部门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及其他相关要求筛选、审核、批准各级经销商,
对其资质、信用、实力等进行严格监控。通过对销售合同签订、销售发货、开票、
回款等流程严格把关,强化销售业务内部控制。

    8、生产管理

    公司及子公司均建有独立、完整的产品生产线,严格按照国家 GMP 的要求组
织生产,从原料采购、人员配置、设备管理、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包装运输等
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在药品的整个生产过程中,质量部门对原辅料、
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半成品进行全程检测及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9、研发管理

    公司坚持“生产一代、开发一代、预研一代、储备一代”的科研方针,在不
断提升自主研发水平的同时,积极与国内一流科研机构、创新药公司广泛开展合
作研发和新药引进,形成“自主创新为主,产学研合作与新产品引进相结合”的
研发模式。研发中心构建了由研发项目立项、项目设计、项目实施计划制定、委
外研发项目成果验收等关键业务管理流程组成的研发管理体系。根据公司发展战
略,结合市场开拓和技术进步要求,科学制定研发计划,强化研发全过程管理,
规范研发行为,促进研发成果的转化和有效利用,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4
    10、信息化管理

    公司重视信息系统在公司运营和信息沟通中的作用,根据内部控制要求,建
立了完善的信息系统,通过优化管理流程,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
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
统安全稳定运行。

    11、资金活动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
相关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财务部内部实行钱账分管、印鉴分管,出纳、制单、
复核、档案分别设岗,实行专人负责、分工管理。同时,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付款
授权审批制度,明确了资金审批权限和收、付款业务流程,确保货币资金安全,
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

   12、对外担保与投资

   《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活动的审批权限和相
应的审批程序。同时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明确了投融资、担保控制相关要求。公司重大投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
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相关投资都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13、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
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相关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等制度中对关联
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的批准权限、关联交易的回避与决策程
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法律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订立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各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本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合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的情况。

    14、财务报告

                                                                      5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具体包括会计核算制度、财务报销审批
权限、采购审批、固定资产管理、货款管理制度、出差管理、财务报表报送管理
规定等,并明确了授权等内部控制环节,规范了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真
实完整地记录了公司会计信息,保证定期报告中财务数据的及时有效与真实可靠,
加强了公司财务监控力度,确保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在交易授权控制、
责任分工控制、凭证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管理、内部稽核控制等方面
实施了有效的控制程序。子公司单独设立财务部门,配备专业财务人员,在业务
上接受公司总部指导。公司严格执行制定的财务制度,各类账簿和报表等都由电
算化系统生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要求。

    15、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严格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从信息披露机构和人员、信息披露文件、事务管理、披露
程序、信息报告、保密措施、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更加详尽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各项制度的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
接待机构投资者来访、参加机构投资者的策略报告会、网上业绩说明会和电话网
络沟通等方式与投资者、证券投资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公司指定《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法定媒体,指定
信息披露负责人,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
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规定,公
司董事会秘书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组织并实施各报告期内的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2024 年度公司对需披露的事项严格按照披露标准、程序来披露,
公司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6
    综合内外部管理需求、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及行业内缺陷标准的制定情况,
为提高公司内控缺陷标准的全面、科学、合理和可执行性,2024 年,公司董事
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
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定量、定性标准和非财
务报告定性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资产负债表错报≥资产总额的 1%;

               利润表错报≥利润总额的 5%。

    重要缺陷:0.5%≤资产负债表错报<1%;

               利润总额的 3%≤利润表错报<利润总额的 5%。

    一般缺陷:资产负债表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利润表错报<利润总额的 3%。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认定标准:

    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差错而进行的差错更正。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而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能
发现该差错。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认定标准:

    ①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②对于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不能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
                                                                    7
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认定标准: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1%。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 0.5%<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1%。

   一般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0.5%。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认定标准:

   ①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②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③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④其他对公司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认定标准:

   ①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活动受到轻微处罚。

   ②关键岗位人员严重流失。

   ③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④其他对公司产生或可能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认定标准: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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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发现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要缺陷 1 项,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安科余良卿药业有限公司因部分厂
房设施、设备陈旧等原因,达不到现行 GMP 管理的相关要求,于 2024 年 9 月底
暂停生产进行整改。经对不符合项的全面整改,2024 年 12 月底通过检查恢复生
产。本次暂停生产,不存在要求余良卿公司召回已销售的相关产品的情形,也不
影响库存产品继续销售,未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过程中,公司密
切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成立“质量审计委员
会”,以强化对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质量管理的监督审计,进一步提升规范化运
作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宋礼华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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