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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汉技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2-13  

 证券代码:300011            证券简称:鼎汉技术          公告编号:2025-05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01月17日以董事

会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5年02月13日下午

14:00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8区2号楼公司二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

会召集、董事长顾庆伟先生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02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2月13日9:15—15:00。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02 月 06 日,公司总股本 558,650,387 股。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03 人,代表股份 199,313,87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7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90,725,6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4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1



                                     1
人,代表股份 8,588,2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73%。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197 人,代表股份 19,165,6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43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10,577,3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3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1 人,代表

股份 8,588,2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73%。(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等。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对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议案 1.0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105,97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57%;

反对1,88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09%;弃权103,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175,8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6179%;反对1,88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432%;弃权10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800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9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其控制公司108,218,101股股份对应表决权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议案 2.00《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2
案》

       议案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88,657,67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36%;

反对2,299,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9%;弃权138,9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27,5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7.2788%;反对2,299,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9965%;弃权13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200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47%。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其控制公司108,218,101股股份对应表决权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89,047,77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18%;

反对1,878,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18%;弃权169,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117,6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3142%;反对1,878,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998%;弃权1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100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6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其控制公司108,218,101股股份对应表决权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89,046,87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08%;



                                       3
反对1,88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09%;弃权162,4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116,7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3095%;反对1,88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432%;弃权16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700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74%。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其控制公司108,218,101股股份对应表决权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87,646,17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132%;

反对3,284,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52%;弃权165,4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716,0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2.0011%;反对3,284,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7.1359%;弃权16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700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3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其控制公司108,218,101股股份对应表决权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0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89,085,37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31%;

反对1,866,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86%;弃权144,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155,2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4
份总数的89.5104%;反对1,866,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372%;弃权1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700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24%。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其控制公司108,218,101股股份对应表决权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06 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89,102,77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22%;

反对1,830,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95%;弃权162,4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172,6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6012%;反对1,830,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5515%;弃权16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700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74%。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其控制公司108,218,101股股份对应表决权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07 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89,104,57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42%;

反对1,828,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76%;弃权162,4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174,4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6106%;反对1,828,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5421%;弃权16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700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74%。



                                     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其控制公司108,218,101股股份对应表决权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08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89,143,37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68%;

反对1,834,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33%;弃权118,4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13,2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8130%;反对1,834,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5692%;弃权1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700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7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其控制公司108,218,101股股份对应表决权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09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89,156,07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07%;

反对1,791,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62%;弃权148,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25,9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8793%;反对1,791,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3454%;弃权1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700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53%。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其控制公司108,218,101股股份对应表决权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议案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89,115,77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65%;

反对1,819,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75%;弃权160,4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185,6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6690%;反对1,819,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4941%;弃权16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800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69%。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其控制公司108,218,101股股份对应表决权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议案 3.00《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665,37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20%;

反对2,280,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31%;弃权150,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35,2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7.3189%;反对2,280,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8974%;弃权15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700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37%。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其控制公司108,218,101股股份对应表决权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议案 4.00《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036,97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00%;



                                      7
反对1,858,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97%;弃权200,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106,8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2578%;反对1,858,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6950%;弃权2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200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72%。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其控制公司108,218,101股股份对应表决权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议案 5.00《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033,97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67%;

反对1,867,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96%;弃权194,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103,8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2422%;反对1,867,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419%;弃权19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200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9%。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其控制公司108,218,101股股份对应表决权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议案 6.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353,1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63%;

反对1,786,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61%;弃权174,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6%。



                                     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04,9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7697%;反对1,786,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3193%;弃权17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900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1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议案 7.00《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086,67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45%;

反对1,880,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40%;弃权128,9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156,5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5172%;反对1,880,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103%;弃权12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400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26%。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其控制公司108,218,101股股份对应表决权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议案 8.00《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263,4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13%;

反对1,837,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19%;弃权212,9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115,2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3017%;反对1,837,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5875%;弃权2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200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08%。



                                     9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议案 9.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067,57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36%;

反对1,838,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78%;弃权190,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137,4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4175%;反对1,838,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5906%;弃权19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200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19%。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其控制公司108,218,101股股份对应表决权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议案 10.00《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120,87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21%;

反对1,79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64%;弃权183,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190,7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6956%;反对1,79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3464%;弃权18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700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8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其控制公司108,218,101股股份对应表决权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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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尉建锋律师、钱俊婷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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