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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乾照光电: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5-02-12  

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2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刘兆先生、刘文辉先生、火东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 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照光电”或“公司”)

股份 981,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的高级管理人员刘兆先生计划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5,3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公司总股本以

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量 31,999,980 股为计算依据,下同)

       2、持有公司股份 9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的高级管理人员刘文

辉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3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

       3、持有公司股份 75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的高级管理人员火东

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



       公司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刘兆先生、刘文辉先生、火东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

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1                 刘兆                  981,300                       0.11

  2                刘文辉                 940,000                       0.11

  3                火东明                 752,000                       0.0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人员名称、减持原因、拟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来源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
序号      股东名称          减持原因                                   股份来源
                                       (股)       比例(%)
                                       不超过                     股权激励归属股份、个
  1         刘兆       个人资金需求                 不超过 0.03
                                       245,325                      人二级市场买入股份
                                       不超过
  2        刘文辉      个人资金需求                 不超过 0.03     股权激励归属股份
                                       235,000
                                       不超过
  3        火东明      个人资金需求                 不超过 0.02     股权激励归属股份
                                       188,000

       2、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

       3、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布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

 内。

       4、截至本公告日,刘兆先生、刘文辉先生、火东明先生不存在与拟减持股

 份相关的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刘兆先生、刘文辉先生、火东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变化等,

 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实施的不确定性。

       2、刘兆先生、刘文辉先生、火东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治理结构、股权结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刘兆先生、刘文辉先生、火东明先

 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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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刘兆先生、刘文辉先生、火东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

函》。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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