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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吉药: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5-01-25  

证券代码:300108           证券简称:*ST 吉药        公告编号:2025-014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披露了《2024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7),预计 2024 年度期
末净资产为-83,000 万元— -118,000 万元(未经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
事项已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
次业绩预告事项不存在分歧。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3、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审计业务需要,经公司审慎评估和
研究,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该事项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沟通,其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对此无异议。根据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竞
争性谈判结果,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
议。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66 人,注册会计师 3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0 人。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46,302.57 万元(含合并数,未经审计,下同),审计
业务收入为 30,882.3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1,106.92 万元。审计 2024 年上市
公司年报客户家数 11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为 8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与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
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
监管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30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2 次(其中 21 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
管措施 6 次(均不在本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熊绍保,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1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6 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熊玉虎,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4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 11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 年拟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质量复核人员:刘文豪,2009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9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 年拟开始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6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
       表:
                   处理处罚     处理处
序号      姓名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罚类型

                                                        在执行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年报审计项目时,执业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
                                                        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规定,违反了《上市
                                         中国证券监督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
 1      熊 绍 保   2022/11/11   警示函   管理委员会江
                                                        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
                                         西监管局
                                                        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采取行政监管措
                                                        施,给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
       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及
竞争性谈判结果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
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13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
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
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
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 年度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审计业务需要,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性谈判结果,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
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的需求。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变更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基于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及未来审计服
务的需求,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后,公司董事会拟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的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根据 2024 年实际业务情况、审计工作量并结合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
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服务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本
次公司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因此,一致同
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