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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聆达: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2025-02-05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 聆达            公告编号:2025-008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3 年度被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被出具了否定意见;子公司金寨嘉
悦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实施临时停产,并无法在三个月内恢复正常生产;根据《上
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 9.4 条第(一)(四)(六)项,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累积违规担保金额 6,600 万元。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
风险警示中 9.4 条第(五)项,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
    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至 2023 年归属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71,029,407.64 元 、 -16,927,967.46 元 、
-261,992,536.94 元,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95,944,853.14 元、-19,469,906.57 元、-276,009,157.62 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段落的保留意见《2023 年度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
9.4 条第(六)项“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
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2、公司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3 年
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 9.4 条第(四)项
“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
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3、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嘉悦”)现
有 PERC 高效太阳能电池片产线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实施临时停产,后续复产情
况将及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临时停产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7)。因受多种因素影响,且尚未明确解决方案,金寨嘉悦预计无法在三
个月内恢复正常生产。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 9.4 条第(一)项“公
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公司股票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ST)。
    4、公司及子公司当前累积违规担保金额 6,600 万元:
    (1)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违规为中财招商
投资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金寨嘉悦正丰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提供担
保,担保金额达 1,600 万元。
    (2)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违规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明圣、联席董事长兼
首席执行官林志煌和投融资部副总监林春良与自然人王某某的借款提供担保,担
保金额达 5,000 万元。
    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 9.4 条第(五)项,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关于上述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等事项尚未消除,预计无法在短期内满足
撤销条件。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关于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鉴证报告的后续整改及措施
    公司将致力于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团队
进一步对现有的内控制度和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改,将内控制度体系相关要求
真正落实到位,对违反内控制度要求的问题和事项严肃处理,及时对相关部门和
人员进行追责;做到审批环节的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和相互监督,从根本上杜绝
再次发生类似的内部控制重要缺陷事项。
    2、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及进展
    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问题仍未消除,公司现已启动内部调
查程序,同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监管部门进行了汇报,目前等待调查结果
中,后续将采取提起诉讼等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利益。
    公司将以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
消除上述不利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并依据法律法规就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
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停产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现有 PERC 型电池片产线经营性
现金流紧张,同时存在大量诉讼、仲裁及负债问题,预计在短期内无法恢复正常
生产。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预计 2024 年度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2024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具体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根据《上市
规则》第 10.3.1 条第(一)(二)款所列情形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在 2024 年
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
络平台上公开拍卖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光恒昱”)所持公司 3,507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司法
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的
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如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交割完成,光恒昱持有公司股票
数量为 23,383,26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74%,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
    3、控股股东光恒昱原自 2015 年 1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 月 22 日的 10 年经营
期限正式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伙企业期限届满且未延期。光恒昱如不能向
国家相关部门办理延续经营申请,将被列为异常经营状态,甚至面临解散清算等
风险,可能影响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性。
    4、公司是否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重整事项尚未被法院
正式受理,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
计划前的程序,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相
关要求。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
工作。若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顺利实施重整计划,将
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如果重整失
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相
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