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胜风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4年培训情况报告2025-01-24
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4 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上海
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胜风能”、“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保荐人应尽的职责,对泰胜风能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5 年 1 月 16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泰胜风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并对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
训内容,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持续督导培训小组提前发送培训资料,并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结合相关案例对如下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1、
并购最新市场动态和政策解读;2、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注意事项;3、内部控制相关事
项建议。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
人员在任职责任、行为规范及内幕信息管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责任
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员为陈亿(保荐
代表人),培训地点为上海市徐汇区星扬西岸中心 40 层泰胜风能乘风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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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情况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要求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为泰胜风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
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
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
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
人员在任职责任、行为规范及内幕信息管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人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
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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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情况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 2024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 亿 廖 锴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25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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