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胜风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2025-03-01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第一次会议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李海锋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独立董事 5 人,亲自出席的独立
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
规章制度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考虑到
本次发行的当前进展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推进,公司
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有
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至 2026 年 3 月 17 日。除上述延长有效期外,本次发行
的其他内容不变,并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我们同意本议案相关事宜,并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项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魏占志、李海锋、杨林武、李诗鸿、陈辉
2025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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