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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国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5-02-18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5-002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国都)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 年 6 月 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
保额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
度。其中,深圳市新国都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都支付)年度担保额
度为人民币 190,000 万元,嘉联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联支付)年度担保额
度为人民币 151,000 万元。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为自该议案经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并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总经理办理在此额度内的授信
及担保事项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0)。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近日,新国都支付因业务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
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授信额度
有效期至 2026 年 2 月 13 日止。就该事项,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新国都支付的债务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的融资授信担保。
   (二)近日,新国都支付因业务需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授信额
度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止。就该事项,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为新国都支付的债务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担保。
   (三)近日,新国都支付因业务需要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
下简称广发银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25,000 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
至 2027 年 1 月 8 日止。就该事项,公司与广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
新国都支付的债务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融
资授信担保。
   (四)近日,嘉联支付因业务需要向浦发银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8,000 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止。就该事项,公司与浦发
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嘉联支付的债务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提供最
高额不超过 18,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担保。
   (五)近日,嘉联支付因业务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
简称招商银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至
2026 年 1 月 12 日止。就该事项,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嘉
联支付的债务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
担保。
   以上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
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以上担保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办法》、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在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公告之日,公司为
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经审议的担保额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本次担    被担    度(2023 年年度                              可用担保
                                     对被担保方    对被担保方
 保方      保方    股东大会审议通                                 额度
                                     的担保余额    的担保余额
                       过额度)
          新国都
 新国都                    190,000       116,000      156,000      34,000
            支付
          嘉联支
 新国都                   151,000       60,000       83,000      68,000
            付

      合计                341,000      176,000      239,000     102,00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国都支付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62629XJ;
    (2)成立日期:2015年3月10日;
    (3)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泰然四路劲松大厦17B;
    (4)法定代表人:孙彤;
    (5)注册资本:60,271.8186万元;
    (6)股权结构:新国都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进出口业务;POS终端、固定无线电
话机、电子支付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生产项目由
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办理)、销售、租赁及技术服务;移动支付设备的技术
开发、技术服务;从事广告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服
务;企业策划;市场调查;数据处理;销售I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通讯设备、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不含象牙及象牙制品)、机械设备、针纺织
品、文具用品、金属材料、化妆品、首饰、照相器材、日用品、玩具、服装、鞋
帽、集邮票品、黄金制品、收藏品(不含文物);接受银行或其他机构从事信息
技术外包;接受银行或其他机构委托从事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银行或其他机构委
托从事知识流程外包。(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
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是:互联网信息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
业务。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工业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研发、生产、销
售;通讯终端设备、医保支付终端设备、移动数据终端设备、无线数据终端设备
的研发、销售、生产;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资产项目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3,804.77               149,627.22

负债总额                             57,964.54                51,211.66
    银行贷款总额                     13,558.96                        /

    流动负债总额                     57,674.59                50,815.72

    或有事项总额                             /                        /

净资产                              115,840.23                98,415.56

    收入项目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2023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68,708.86                94,995.38

利润总额                             17,467.00                21,059.52

净利润                               17,454.23                21,307.13
    (9)被担保方深圳市新国都支付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嘉联支付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894134297;
    (2)成立日期:2009年5月19日;
    (3)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十二路20号嘉联支付
大厦901;
    (4)法定代表人:刘蛟;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
    (6)股权结构:新国都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终端设备(POS机)及相关应用软件
和应用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与租赁;软件技术的开发与销售(不含专营、专控、
专卖商品);软件技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
发布;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银行卡收单;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资产项目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2,089.44                 181,444.57

负债总额                        156,829.72                  99,579.44
    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150,829.99                  96,191.23

    或有事项总额                         /                          /

净资产                           85,259.72                  81,865.13

    收入项目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2023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2,031.39                 258,013.00

利润总额                           -185.34                  39,152.29

净利润                            3,384.75                  38,345.82
   (9)被担保方嘉联支付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新国都为新国都支付提供担保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2、债务人:深圳市新国都支付技术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二)新国都为新国都支付提供担保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债务人:深圳市新国都支付技术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额:20,000万元人民币
   6、保证期间: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三)新国都为新国都支付提供担保
   1、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债务人:深圳市新国都支付技术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新国都为嘉联支付提供担保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债务人:嘉联支付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额:18,000万元人民币
    6、保证期间: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新国都为嘉联支付提供担保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债务人:嘉联支付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基于对被担保人的资产质量、资信状况、偿债能力等多因素综合考量,公司
仔细审慎评估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本次事项有利于满
足子公司的融资需求和开展日常业务。公司持有新国都支付、嘉联支付100%股权,
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子公司新国都支付、嘉联支付
资信良好,生产经营等状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
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
保的情况,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偿
还债务能力,风险可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担
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该承担的担保金额情况。
    经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
额为4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余额为
246,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7.13%;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
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金额为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
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
    七、备查文件
    1、工商银行出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浦发银行出具的《融资额度协议》和《最高额保证合同》;
    3、广发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合同》和《最高额保证合同》;
    4、招商银行出具的《授信协议》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