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5-02-14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5-007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
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国债、央行票据、货币型基金以及银行、证券公司等金
融机构发行的稳健型理财产品等。
2、投资金额: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旺达”)
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等值 40 亿元人民币(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额度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稳健性投资品种,公司将
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不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
超过等值人民币 40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
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进行上述投资
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委托理财业务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经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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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
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对闲置自有资金通过银行、证
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稳健型委托理财,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委托理财的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40 亿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
3、委托理财的期限
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额度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委托理财品种
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委托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
估、筛选,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国债、央行票据、货币型基金以及银行、
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稳健型理财产品等。
5、实施方式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在上述额
度和期限内进行上述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委托理财业务合同文件,并由公
司财经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6、是否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
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上述委托理财产品均将进行严格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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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
市场的变化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
险,公司拟定了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合作。
2、公司财经中心建立投资明细账,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则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采取的委托理财方式中的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
进行审计和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预计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同时可以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
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40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五、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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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
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40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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