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2025-02-24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5-017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情况概述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旺达”)全资子公司香港欣
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欣威”)拟与普通合伙人 Rockets Capital(以下
简称“星航资本”)签署《Amended and Restated Limited Partnership Agreement
relating to Rockets Capital Mars L.P.》(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并共
同投资于 Rockets Capital Mars L.P.(以下简称“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拟认
缴最高出资总额为 2,500 万美元,其中有限合伙人香港欣威拟认缴不超过 675 万美
元(具体出资比例根据合伙企业后续认缴情况确定);其余资金后续由其他合伙人
出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已确认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均为美元现金出资。本合
伙企业全部出资将投资于 Positec Inc.。Positec Inc.是一家致力于工具电动化和
机器人化,拥有国际高端品牌的高科技公司,产品涵盖专业电动工具、家用电动工
具、花园工具、服务机器人和周边家居产品等类别,致力于为全球用户提供绿色、
环保、智能的产品与服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本次共同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不构成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各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Rockets Capital(星航资本)
1
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24 日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71 Fort Street, PO Box 500,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106,
Cayman Islands(开曼群岛大开曼岛乔治敦堡街 71 号 500 号邮政信箱 KY1106)
董事/授权代表:Bing Yuan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Bing Yuan
主要投资领域:主要投资于智能电动汽车产业链、新能源和前沿科技等领域的
境内外未上市企业股权。
星航资本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Bing Yuan 42 42.00
Quack Holding
2 29 29.00
Limited
Simplicity Holding
3 29 29.00
Limited
合计 100 100.00
关联关系说明:星航资本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星航资本未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与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其他投
资方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二)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香港欣威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香港欣威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 年 11 月 6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44,640,115.78 港元
注册地址:香港干诺道西 21 号海景商业大厦 801 室
香港欣威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欣旺达的全资子公司
三、拟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合伙企业名称:Rockets Capital Mars L.P.
(二)企业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2
(三)合伙企业代码:3097
(四)成立时间:2022 年 11 月 2 日
(五)注册地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 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英属维尔
京群岛托托拉岛罗德城威克汉姆岛二期瑞致达企业服务中心,邮编 VG
1110)
(六)投资标的:Positec Inc.
(七)普通合伙人:Rockets Capital
(八)存续期限:自合伙企业完成注册之日起开始,持续到合伙企业完全处置
其对 Positec Inc.的投资为止
(九)认缴规模:本有限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合计为 2,500 万美元,
但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增加或调减目标认缴出
资总额,最终认缴出资总额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
(十)投资方向:本合伙企业全部出资将投资于 Positec Inc.。Positec Inc.
是一家致力于工具电动化和机器人化,拥有国际高端品牌的高科技公司,
产品涵盖专业电动工具、家用电动工具、花园工具、服务机器人和周边
家居产品等类别,致力于为全球用户提供绿色、环保、智能的产品与服
务。
(十一) 本次投资后,本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的具体
情况如下:
拟认缴出资额 拟认缴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类型
(万美元) (%)
1 Rockets Capital 0.0001 0.00 普通合伙人
2 香港欣威电子有限公司 675.0000 100.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675.0001 100.00 -
注:后续该合伙企业拟加入其他合伙人,有限合伙人香港欣威拟认缴不超过 675 万
美元,具体出资比例根据合伙企业后续认缴情况确定。普通合伙人的认缴金额将在
全体有限合伙人认缴金额确定后确定。
(十二) 出资方式:以美元现金出资。
(十三) 一票否决权:公司及子公司对拟设立的合伙企业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3
(一)协议签署方
Rockets Capital、香港欣威电子有限公司。
(二)协议生效条件
自有限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后,《合伙协议》即对该有限合伙人生效。并
且,自普通合伙人接受潜在投资者签署和交付的《认购协议》后,该潜在投资者将
成为有限合伙人,并被视为《合伙协议》的当事方。
(三)合伙目的和投资标的
本合伙企业的唯一目的是通过投资控股工具间接投资并持有 Positec Inc.(以
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权及权益类证券,并开展普通合伙人认为与此相关必要
或附带的所有活动及交易。合伙企业(通过普通合伙人行使)可以签署、交付并履
行所有合同及其他义务,开展普通合伙人合理认为对实现上述目的和目标而言必要
或适宜的所有活动及交易,但始终需遵循并符合《合伙协议》的规定。
(四)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期限
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为以美元现金出资。
认 缴 出 资 额: 本 有限合 伙 企 业 的目 标 认缴出 资 总 额 为不 超 过两千 五 百 万
(25,000,000)美元,香港欣威拟认缴不超过六百七十五万(6,750,000)美元。普
通合伙人有权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增加或调减目标认缴出资总额,最终认
缴出资总额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
出资期限:每位有限合伙人应在提款通知指定的到期日,一次性向合伙企业缴
付与其承诺出资额等额的款项。除非普通合伙人另有约定,否则承诺出资额应在普
通合伙人确定的且于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发出的提款通知中规定的日期分批出
资,并在到期日前至少十(10)个工作日出资。
(五)管理机制
(1)合伙人会议
普通合伙人可以在其认为合适的任何时间召集合伙企业会议,但需提前至少五
(5)个工作日发出书面通知。因普通合伙人疏忽未向任何有限合伙人发出会议通知,
或任何有限合伙人未收到会议通知,均不影响合伙企业会议的议事程序效力。
每次合伙企业会议的通知必须说明会议的时间(除非通知中说明会议将通过电
话会议形式召开)和地点(由普通合伙人合理选定)。会议通知还应简要说明会议
4
的目的和将要处理的事务。合伙企业的所有会议均可以通过电话会议形式参加。
(2)合伙企业会议的法定人数
如有限合伙人组成的法定出席人数不足时,合伙企业会议不得处理任何事务。
除非《合伙协议》另有规定,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会议且其承诺出资总额占总承诺
出资额(不包括任何违约有限合伙人)一半或以上的,构成法定出席人数。有限合
伙人出席合伙企业会议包括亲自出席、委派代理人或公司代表出席以及通过电话会
议出席。
(3)合伙企业会议主席
普通合伙人应指定一人担任每次合伙企业会议的主席。
(六)管理费
自交割日起,合伙企业应向普通合伙人支付年度管理费(以下简称“管理费”),
并在整个存续期内持续支付。管理费应按年预付,从交割日起开始支付,至当年的
12 月 31 日结束,此后每年或部分年度依此类推。若不足一年,管理费应按该部分年
度的天数占 365 天的比例进行分摊计算。年度管理费为针对每位有限合伙人分别计
算的合计金额,每年相当于该有限合伙人出资金额的 2%。
(七)收益分配
对于每位合伙人,通过处置合伙企业间接持有的目标公司底层股份所得的收益,
以及实物证券的分配,连同投资所获得的任何股息和利息收入,在支付或预留合伙
企业的费用(包括设立成本、运营费用和/或管理费)和负债(这些费用和负债将分
配给或由该合伙人承担)之后,将根据该合伙人在目标公司底层股份的间接分配比
例,全额分配给该合伙人。为避免歧义,每位合伙人在目标公司底层股份的间接分
配比例应与其投资的资本出资成比例。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的金额将分配给普通合伙
人。分配给有限合伙人的金额将按以下方式分配:
(1)首先,10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直至累计分配金额等于该有限合伙人的资
本出资;
(2)其次,除(1)以外的额外收益 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分配给该有限合
伙人。
合伙企业所有其他的分配(如有)将按各有限合伙人的资本出资比例分配给有
限合伙人。
(八)合伙人的责任与权力
5
(1)有限合伙人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不得参与合伙企业的运营,或参与其业务和事务的管理、执行或控
制。除 2017 年英属维尔京群岛有限合伙企业法(Limited Partnership Act, 2017,
of the British Virgin Islands)及《合伙协议》规定的情形外,有限合伙人无权
代表合伙企业行事,不得向第三方表明自己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不得参与或
以任何方式干涉合伙企业的运营或管理,也无权就与合伙企业相关的事项进行投票。
(2)普通合伙人的责任
普通合伙人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拥有代表合伙企业开展所有活动
的充分权力和权限。普通合伙人可以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其认为对于合伙企业的运营、
投资组合的管理,或对推动合伙企业业务发展而言是必要或适宜的事项,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方面:(a)接收与接纳有限合伙人;(b)接纳替代有限合伙人;(c)
达成附属安排;(d)处理投资控股工具:设立或收购投资控股工具,并行使与之相
关的权利;(e)管理投资活动;(f)提供相关保证;(g)监控与协助目标公司;
(h)管理银行账户;(i)履行合伙企业义务;(j)支付税款;(k)支付赔偿款项;
(l)向合伙人进行分配;(m)聘请人员;(n)处理诉讼事务;(o)登记与公布文
件;(p)与监管机构沟通;(q)完成境外注册;(r)签署相关文件等。
(九)财务报告
(1)年度报告
普通合伙人应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或普通合伙人合理确定的公认会计政策,
为每个会计期间编制合伙企业的年度账目。普通合伙人应安排审计师对这些账目进
行审计。在前一会计期间结束后,应尽快(通常不迟于该会计期间结束后的一百二
十(120)天)将该会计期间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副本(包括审计师报告和会计政策说
明)以及年度估值报告发送给每位有限合伙人。
(2)季度报告
在每个季度末日期后,普通合伙人应尽快(最晚不得迟于该日期后的四十五(45)
天)向每位有限合伙人发送未经审计的季度报告。但如果该季度末日期与会计日期
重合,则应在年度报告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发送报告。由于从目标公司获取必要信息
延迟,季度报告可能无法按时提供。
(十)退出机制
6
择机退出。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是为了通过利用专业
投资机构在海外的前沿科技等领域股权投资的资源和优势,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开展投资业务,实现产业与资本的协同,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投资效益,符合公
司战略发展需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对
公司当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在具体投资过程中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
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2)投资实施中存在战略决策风险、投资项目风险、财务风险等。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本合伙企业的运作情况,时刻关注投资标的经
营管理情况,进一步督促交易各方严格遵循协议的约定,积极发挥公司在行业、资
本市场的资源优势,协同专业投资机构努力寻找合适的投资项目,经过严格的研究、
尽职调查、分析和审核,遴选合适的投资项目,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积极督促基
金管理人通过科学合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最大限度降低投资风险。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投资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形。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参与本合伙企业的份额认购,且不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三)本次投资不会导致公司与普通合伙人、其他投资人之间发生同业竞争,
亦不存在关联交易。
(四)公司本次投资事项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
过程中,及时披露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
七、备查文件
7
1、Amended and Restated Limited Partnership Agreement relating to
Rockets Capital Mars L.P.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4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