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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有树:关于收到债权转让确认函的公告2025-01-08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ST有树               公告编号:2025-002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债权转让确认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中信金融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出具的《债权转让确
认函》,中信金融将对公司享有的债权确认转让给长沙潇湘君和私募股权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潇湘君和”)。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转让确认函》主要内容

     根据潇湘君和与中信金融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信金融己将对公司作
为借款人、公司作为担保人(为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享有的全
部权益转让给潇湘君和,中信金融对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予以确认。转让债权主
要明细如下:
基准日:2024 年 4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借款人            本金            利息、费用              担保人
                                                                 保证人:远江信
                                                                 息技术有限公
                                                                 司、孙伯荣、金
                                               以协议或生效      薇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
    1                         186,751,573.00   法律文书的约      质押人:有棵树
         限公司
                                               定计算为准        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株式会社

                                                                 TIZA

                                                                 保证人:孙伯荣
                                               以协议或生效      抵押人:有棵树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
    2                          84,733,672.77   法律文书的约      科技股份有限公
         限公司
                                               定计算为准        司
                                                                 质押人:有棵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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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保证人:有棵树
                                              以协议或生效    科技股份有限公
       远江信息技术有限
   3                          44,694,390.60   法律文书的约    司、深圳市有棵
       公司
                                              定计算为准      树科技有限公
                                                              司、孙伯荣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债权人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法院裁
定批准的《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对该债权进行清偿。公司将持
续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债权转让确认函》。
    特此公告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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