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公告2025-02-13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5-006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的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2 月 11 日,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
利智汇”)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
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以人民币 1,113.98 万元评估价格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
司广东省金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材科技”或“标的公司”)2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3)。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4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 月 27 日,金材科技 20%股权在西南联合产权
交易所(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所”)挂牌公示,挂牌底价为 1,113.982 万元。
2025 年 2 月 5 日,公司收到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确认受让资格的征求
意见函》,本次交易征集到 1 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宁建华,经产权交易所审
核,确认其符合受让条件。
近日,公司与意向受让方宁建华就金材科技 20%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产权
交易合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113.982 万元。
经核查,宁建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
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姓名:宁建华
(二)身份证号码:430***********215
(三)住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
经查询,宁建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广东省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曹啟明
(三)注册资本:8980万元
(四)设立时间:2013-01-14
(五)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连环路38号2栋
(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
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
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七)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9 月
资产总额 14,198.22 13,357.49
负债总额 15,151.76 16,199.50
所有者权益 -953.54 -2,842.0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198.22 13,357.49
项 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0,352.04 5,901.67
营业利润 -2,070.58 -1,944.68
净利润 -2,028.23 -1,888.47
(八)本次拟转让的金材科技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限制转
让的情形,不涉及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情
况。金材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以公开竞拍结果确定,根据中同华(广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粤)评报字(2024)第 037 号],金材科技 20%股
权价值为 1,113.98 万元,公司以 1,113.982 万元的挂牌底价与宁建华完成股权
交易。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挂牌规则和条件,公司和宁建华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签署了《产权交易
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主体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宁建华
(二)交易标的
广东省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20%股权
(三)交易价款
根据公开交易结果,交易价款为人民币 1,113.982 万元。
(四)支付方式
乙方已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在本合同生效并扣除相关费用
即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作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股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
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五)人员安置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亦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六)产权交接事项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30 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
门申报的义务。
在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与产权交易标的
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标的、股东
权益及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七)税费
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
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八)违约责任
乙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 1%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产权交
易总价 10%的违约金。
甲方若逾期不配合乙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一日应按交易
价款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
方赔偿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约定的,应当赔偿守约方包括但不限于直接
经济损失及可得利益在内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保全费、保险
费、诉讼费及差旅费等)。
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上市
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整体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金材科技任何股权,按照公开挂牌转让
价格 1,113.982 万元计算,本次交易预计对公司利润总额影响约为 1,113.982
万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具体的数据将以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报备文件
(一)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