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2-26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5-004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以电话、
即时通讯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阳光电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陶高周先生主持了
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旨在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
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