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利泰: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3-04
证券代码:300326 证券简称:凯利泰 公告编号:2025-005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以邮件方式向公司各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并
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 2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
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其中王正民、王冲、惠一微、
郑卫茂、戴雪光、鲁旭波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袁征先生主持,
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
格审查,公司股东上海欣诚意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袁征、蔡仲曦、金诗强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王冲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惠一
微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前,公司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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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继续履职。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
决结果如下:
(1) 推选袁征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5 票同意、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获得通过。
董事王冲先生对本子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如下:袁征先生在外任职较多,
不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
董事惠一微先生对本子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如下:袁征先生在外任职较
多,不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
(2) 推选蔡仲曦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5 票同意、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获得通过。
董事王冲先生对本子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如下:蔡仲曦先生目前持有洁
诺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15%的股权。同时,根据上市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司以自有资金人
民币 3,000 万元参与投资设立上海弘盛厚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蔡仲曦先生担任上海弘盛君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弘盛君浩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上海弘盛厚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考虑上述情况,其任职可能会增加上市公司的合规风险。
董事惠一微先生对本子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如下:蔡仲曦先生目前持有
洁诺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15%的股权,考虑过往其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已经发生的交易,其任职可能会增加上市公司的合规风险。
(3) 推选金诗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5 票同意、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获得通过。
董事王冲先生对本子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如下:金诗强先生没有医疗器
械行业从业经验,也没有法律或者财务方面的专业背景,其任职对上市公司的发
展没有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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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惠一微先生对本子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如下:作为适格的董事人选,
应对医疗行业有深刻理解,同时也能够在行业持续变化的背景下对公司的战略决
策提供建议和进行把控,从这位候选人的履历背景来看没有相关的经验。
(4) 推选王冲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获得通过。
(5) 推选惠一微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获得通过。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鉴于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 5 名,人数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 4 名非独
立董事人选数量,股东大会表决时将实行差额选举,以其得票总数由高到低排列,
位次在前 4 名且得票总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2 的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如出现排名在后的两个或多个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议案同意票得票数完全相同,且该两个或多个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
超过剩余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视作该两个或多个候选人均未能当选,需再次
提请召开股东大会进行选举,直至选举出新任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
格审查,公司股东上海欣诚意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叶玉盛、张斌、狄朝平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周波、朱丁敏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提名
刘学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前,公司第五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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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独立董事继续履职。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
果如下:
(1) 推选叶玉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获得通过。
(2) 推选张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获得通过。
(3) 推选狄朝平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获得通过。
(4) 推选刘学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获得通过。
(5) 推选周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获得通过。
(6) 推选朱丁敏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获得通过。
被提名人叶玉盛先生、狄朝平先生、周波先生、朱丁敏女士已取得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张斌先生、刘学文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其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张斌先生、朱丁敏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鉴于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 6 名,人数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 3 名独立董
事人选数量,股东大会表决时将实行差额选举,以其得票总数由高到低排列,位
次在前 3 名且得票总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2 的独立董事
候选人当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如出现排名在后的两个或多个独立董事候选
人议案同意票得票数完全相同,且该两个或多个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超过剩余应
选独立董事人数的,视作该两个或多个候选人均未能当选,需再次提请召开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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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进行选举,直至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书面通知相关方回购公司持有的上海利格泰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020 年 3 月,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利
泰”)与上海利格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利格泰”)原股东在
上海市签署了《有关上海利格泰生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公司作为
B 轮投资人向上海利格泰投资人民币 6,000 万元(对应注册资本 2,742,857 元)。
2021 年 4 月,公司作为 C 轮投资人继续向上海利格泰增资人民币 19,452,903 元
(对应注册资本 595,607 元)。
根据公司、上海利格泰及上海利格泰股东等相关方于 2023 年 8 月签署的《有
关上海利格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
约定,公司作为 B 轮投资人,如上海利格泰未能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或以
AB 轮投资人认可的时间以 AB 轮投资人认可的方式完成合格首次公开发行或未
发生 AB 轮投资人认可的公司出售事件,则根据 AB 轮投资人的书面回购通知,
上海利格泰的创始股东应当按照约定回购 AB 轮投资人要求回购的股权;公司作
为 C 轮投资人,如上海利格泰未能于 C 轮交割日起三(3)年内(公司的交割日
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 C 轮投资人认可的方式完成合格首次公开发行或未发
生 C 轮投资人认可的公司出售事件,则根据 C 轮投资人的书面回购通知,利格
泰的创始股东和/或王少白应当按照约定回购 C 轮投资人要求回购的股权。截至
目前,依据《股东协议》的有关约定,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3 月和 2021 年 4 月对
上海利格泰的投资均已发生回购情形。为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及时
足额收回公司的对外投资资产,公司应根据《股东协议》的约定,向相关方发出
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公司持有的上海利格泰全部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
次回购”)。
因董事袁征先生任上海利格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总经理职务,
且袁征先生作为上海利格泰的创始股东是回购的相关方,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
袁征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1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本议案获得通过。
5
董事王正民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如下:基于我个人对行业理解
以及对上海利格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了解,上海利格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主营运动医学,主营产品已经纳入集采范围,将会在未来几年内实现业务持
续性增长。我认为上海利格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总体经营状况是良好的,
未来的发展趋势是向上的,这个公司所处的赛道也是相对不错的。目前依据已签
署的合同虽然已触发回购条款,但是如果在投资企业将产生重大收益时贸然提出
回购的书面通知,是对上市公司的不负责任,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未来投资收益的
损失,不利于公司的市值稳定。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5 票同意、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获得通过。
董事王冲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如下:第五届董事会任期是到
2025 年 6 月 7 日到期,提前换届事项未经过董事会审议。
董事惠一微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如下:第五届董事会任期是到
2025 年 6 月 7 日到期,提前换届事项未经过董事会审议。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6) 请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提名委员会会
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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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袁征先生:男,1963年3月出生,现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中国国籍,生
物学学士。曾任职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上海寄生虫病研究所、上海摩尔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3月至2022年6月在本公司任总经理职务,2014年11月至
今在上海利格泰医用设备有限公司任董事长职务,2016年4月至今在上海利格泰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职务,2016年8月至今在上海青强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职务,2018年4月至今在浦易(上海)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职务,2019年1月至今在上海楷替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任
董事职务,2019年9月至今在上海傲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职务,2021
年7月至今在动之医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任董事职务,2021年8月在上海荟谦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职务,2022年6月至今在上海
利格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职务,2023年3月至今在上海意昕医疗科
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职务,2023年4月至今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申祥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职务,2023年6月至今在上海涛影医疗
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职务,2023年8月至今在上海悦奕欣医疗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职务,2023年11月至今在上海汇悦妍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任董事职务,2024年12月至今在上海卓昕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职务,
2025年2月至今在上海逸动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职务。
截止公告披露日,袁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06,900股;袁征先生控股
的公司上海欣诚意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6,050,241股(袁征先生持有上海
欣诚意投资有限公司87.5914%的股权),袁征先生控股的公司上海莱艾福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930,853股(袁征先生持有上海莱艾福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60.8873%的股权),袁征先生的弟弟严航控股的公司上海仲翼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股份3,193,748股(严航持有上海仲翼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袁征
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7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蔡仲曦先生:男,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学位。2010年6月至2017年6月在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
副总裁职务,2017年9月至今在宏盛(浙江自贸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任创始合伙人,2017年11月至今在上海辰灿医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任董事兼总经理职务,2018年3月至今在上海弘盛嘉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任执行
董事职务,2018年3月至今在上海四维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职务,2018年5
月至今在上海方心健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职务,2019年11月至今在上
海一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职务,2019年11月至今在影为医疗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任董事职务,2020年1月至今在上海复旦临床病理诊断中心有限公司任
董事长职务,2022年11月至今在上海弘盛君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
长一职。2023年11月至今在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950)担任独
立董事,2024年1月至今在上海宝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24年9月至今
在影为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任董事职务,2024年12月至今在广东太安堂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披露日,蔡仲曦先生在公司控股子公司洁诺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3.15%的股权。蔡仲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金诗强先生:男,中国国籍,汉族,1966年9月出生,同济大学隧道及地
下工程专业学士学位。1989年7月至1996年9月,在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任工程
技术部经理职务;1996年10月至2006年5月,在上海新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任市
场部经理职务;2006年6月至2011年7月在上海电气(集团)长江公司任副总经理;
2011年8月至今在上海电气电站工程公司任项目副经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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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诗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金诗强先生的母亲崔阿福
女士持有上市公司500股股份,金诗强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
站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4、王冲先生:男,1981年8月出生,迈阿密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系博士、加州
大学尔湾分校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系硕士。王冲先生于2009年8月至2013年5月在
迈阿密大学担任讲师和研究助理,2013年7月至2015年5月在微创医疗器械(集团)
有限公司担任产品经理和研发工程师,2015年5月至2016年2月在金浦产业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担任医疗健康基金投资副总裁,2016年3月至2021年10月在深圳前海
君盛创新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及执行董事,2021年10月至今在苏州舒通医疗
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
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惠一微先生:男,198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康奈尔大学MBA、清华大
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硕士。2012年2月至2014年3月任职于雅培医疗器械贸易(上海)
有限公司,担任产品专员;2014年4月至2016年7月任职于易凯资本有限公司医疗
健康组,担任投资经理。2016年8月至2021年4月就职于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担
任副总经理。2021年5月至2022年7月就职于信金顺致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总经理及医疗行业负责人。 2022年8月至今担任苏州新生慧明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惠一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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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
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叶玉盛先生:男,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民主同盟成员。复旦
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长江商学院EMBA,北京大学和香港大学联合培养工商管
理博士。2006年6月至2011年6月在美国奥睿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担任律师,
2011年6月至今在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玉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
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张斌先生:男,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
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05
年6月至2015年8月在毕马威中国及美国办事处工作,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在美
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任检查专家职务,2016年4月至2022年4月在深圳市海
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职务,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在深圳
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职务,2023年3月至今在沁湾(深圳)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
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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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狄朝平先生:男,1972年7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厦门大
学本科学历,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7月至2006年1月在上海市司法局
任公务员(2000年5月至2001年4月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挂职),2007年8月
至2015年10月在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担任律师,2015年11月至2024年6月在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事务所担任合伙人,2024年7月至今在北京大成(上海)
事务所担任合伙人。2016年7月至今在上海喔喔(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职务,
2017年9月至今在上海万联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任监事,2021年5月至今在西藏城
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73)担任独立董事职务,2024年7月
至今在步进(无锡)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任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狄朝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
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刘学文先生:男,198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2017年8月至2020年8月在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
2020年8月至今在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历任律师、事务所主任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学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
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周波先生:男,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周波先生毕业于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2005年12月至2020年12月在上海瀛泰律师事务
所(现更名为“上海功承瀛泰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高级合伙人、事务所主
11
任。2020年12月至今在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任事务所主任。2023年12月至今在奥
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01)任独立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
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朱丁敏女士:女,196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会计学专业本
科学历,持有高级会计师职称。2008年9月至2016年11月在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监察审计部任审计主管职务,2016年11月至2019年11月在辽宁瑞华实业集
团高新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副总裁职务,2021年7月至今在浙江奥翔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丁敏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
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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