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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河药辅:关于完成股份回购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2025-01-09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5-005

债券代码:123199    债券简称:山河转债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股份回购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成回

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完成回购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

行的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 3,2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

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

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4-010)。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8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

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4 日至 2025 年 1 月 2 日期间披露

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相关公告,及时履行了股份回购进展的信

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4 日、2024 年 4 月 1 日、

2024 年 5 月 7 日、2024 年 6 月 3 日、2024 年 7 月 2 日、2024 年 8 月

5 日、2024 年 9 月 2 日、2024 年 10 月 8 日、2024 年 11 月 4 日、2024

年 12 月 2 日、2025 年 1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8)、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1)、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10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4-10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2)。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825,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8%,

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12.8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24 元/股,

回购均价 12.3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2,503,265.00 元(不含交易

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完成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合理实施

回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达到最低限额,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可自公司董

事会决定完成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届满。

    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经营需求,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成回购公司股

份的议案》,决定完成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本次完成回购公司股份事

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完成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完成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有利于公司提升抗风险能力、提高公

司的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

造成不利影响。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至本

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

减持计划一致。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已回购股份共计 1,825,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8%,

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

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

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则公司

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

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