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农芯创: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2-18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5-006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海普芯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普芯创”)与公司关联方黄泽伟先生为海普芯创全资子公司无锡海普存储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海普存储”)申请借款提供担保,海普芯创已履行
其内部审议程序,黄泽伟先生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
会议审议范围内。
2、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
一、 担保审议情况
(一) 担保审议情况
海普芯创已就本次对无锡海普存储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
(二)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审议情况概述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同意接受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主体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增信措施,增信措施包括但不
限于担保、反担保等措施。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
方支付本次增信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132)。
二、担保事项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海普芯创及黄泽伟先生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
额保证合同(上述不同主体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统称“《保证合同》”),
根据《保证合同》,海普芯创与黄泽伟先生同意为无锡海普存储向中国银行申请
的人民币 5000 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
保。
海普芯创已就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其内部审议程序,同意为无锡海普存
储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最高本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黄泽伟先生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范围
内。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海普芯创、黄泽伟
债权人:中国银行
债务人:无锡海普存储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范围:最高本金余额 5000 万元,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
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
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4、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相应借款主合同项下确定的借款履行
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累计接受关联担保的数量
本年年初至目前,黄泽伟先生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的合
同金额为 1.9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黄泽伟先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
的有效担保(含反担保)合同金额为 80.47 亿元。
本年年初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黄泽伟先生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公告日的对黄泽伟先生及其关联方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海普芯创及黄泽伟先生分别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海普芯创的内部决策文件。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