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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科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2025-01-21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5-004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变动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的
  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成电路基金”)出具
  的《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
  悉集成电路基金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 1,573,0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24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持股数量 1,134,182 股后的总股本的 0.7282%;集成电路基金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 月 21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784,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821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 1,134,182 股
  后的总股本的 0.8259%。以上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3,357,06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1.546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 1,134,182 股后的总股本
  的 1.5541%。本次权益变动后,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12,711,354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8540%。现将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11 月 14 日-2025 年 1 月 21 日

 股票简称              国科微                 股票代码                300672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增持/减持占剔除回
                                                    增持/减持占总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股)                       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股本比例(%)
                                                                          比例(%)

                                          1
      A 股 集中竞价                减持 1,573,064 股        减持0.7244%        减持0.7282%

      A 股 大宗交易                减持 1,784,000 股        减持0.8216%        减持0.8259%

          合   计                  减持 3,357,064 股        减持1.5460%        减持1.554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 (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
                           动增加)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剔除回                         占剔除回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购股份后                         购股份后
                         股数(股)        本                    股数(股)      本比例
                                                     的总股本                         的总股本
                                       比例(%)                                 (%)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6,068,418   7.4000%        7.4389%   12,711,354   5.8540%   5.884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068,418   7.4000%        7.4389%   12,711,354   5.8540%   5.884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
                            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集成电路基金计划在
                            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480,193 股(即不超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3%,公司总股本以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股
                            份数量 216,006,490 股为计算依据)。
                                集成电路基金本次减持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
                            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 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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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上表中公司总股本均以 217,140,672 股计算,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均以

 216,006,490 股计算。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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