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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科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02-11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科微

股票代码:300672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 1 号职工之家 C 座 21-23 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二月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
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国科微股份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9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 10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 1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一、备查文件 ...................................................................................................... 13
    二、备查地点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附表 ............................................................................................................................. 15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国科微、上市公司、公司         指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集成电路基金   指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至 5%以下的行为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全称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 1 号职工之家 C 座 21-23 层
   注册资本                                 9,872,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440918
   成立日期                                     2014 年 9 月 26 日
   经营期限                                 2014-9-26 至 2024-9-25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经营范围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36.47%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22.29%
                   中国烟草总公司 11.14%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13%
   主要股东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5.06%
                   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6%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5.06%
                   其余股东 4.79%

   通讯方式        010-68576699


     二、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长期居   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住地   地区居留权
        张新            男        董事长、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唐雪峰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严剑秋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杨高峰           男           董事            中国       上海       否

       程驰光           男           董事            中国       武汉       否

        范冰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李国华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秦斌            男        监事会主席         中国       北京       否

                                            5
                                                         长期居   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住地   地区居留权
        卢伟              男      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徐阳华             男      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高洪旺             男      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宋颖              女    职工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徐倩              女    职工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张春生             男     副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黄登山             男     副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韦俊              男     副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杜丹              女     副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集成电路基金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上市地点            持股比例

         中芯国际(HK)                        港交所              7.05%

           华虹半导体                          港交所              6.89%

               国微控股                        港交所              9.23%

           安路科技-U                          上交所              6.76%

               中微公司                        上交所             13.01%

           沪硅产业-U                          上交所             20.64%

               德邦科技                        上交所             18.65%

           芯原股份-U                          上交所              6.94%

               赛微电子                        深交所              8.75%

                景嘉微                         深交所              5.32%

               通富微电                        深交所              8.77%

               华大九天                        深交所              8.88%

                江波龙                         深交所              5.82%

               北方华创                        深交所              5.38%

    以上上市公司中,中芯国际(HK)、华虹半导体、国微控股为大基金通过
                                          6
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中微公司为大基金通过巽鑫(上海)投资有
限公司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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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基金退出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导
致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国
科微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减
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
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480,193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的 3%(公司总股本以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量 216,006,490 股为计算依
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已累
计减持 5,798,464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实施完毕本轮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明确的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除
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有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
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

    2022 年 12 月 19 日,国科微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5,258,918
股,公司总股本为 217,316,212 股,其中集成电路基金直接持有公司 21,000,350
股不变,持股比例为 9.66350%。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披露的《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二)》。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3 年 3 月 3 日,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
但 尚 未 解除 限 售 的 66,100 股 限 制 性股 票的 回 购 注销 工 作, 总股 本 减 少 至
217,250,112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不变,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被动上升至 9.66644%。

    2、2023 年 4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0 日,集成电路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344,932 股。本次减持完成后,集成电路基金持有的公司
股份数量减少至 16,655,418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 7.66647%。

    3、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9,44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总股本减少至
217,140,672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不变,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被动上升至 7.67034%。

    4、集成电路基金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通过集中竞价减
持公司股份 2,160,064 股;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5 年 2 月 10 日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638,400 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5,798,464 股,占公司总
股 本 217,140,672 股的 2.6703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
1,134,182 股后的总股本的 2.68439%。本次减持完成后,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公司
股份由 16,655,418 股减少至 10,856,954 股,持股比例由 7.67034%减少至 4.99996%
(如按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 1,134,182 股后的总股本计算,持股
比例减少至 5.02622%),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9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剔除回购专
                                          股数      占当时总股本      股数       占目前总股本
                                                                                              户股份后总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本比例(%)

国家集成电         合计持有股份        21,000,350    9.66350%      10,856,954      4.99996%     5.02622%
路产业投资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基金股份有
  限公司          无限售条件股份       21,000,350    9.66350%      10,856,954      4.99996%     5.02622%
                注:上表中当时总股本为2022年12月19日该时点公司总股本217,316,212股,公司目前
            总股本为217,140,672股,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216,006,490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权
            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国科微股份数为 10,856,954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
            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所
披露的减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国科微股票的情形。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
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及相关声明;

(三)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张新




                                         签署日期:2025 年 2 月 10 日




                                 1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   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市公司名称
                         公司                    在地         泉塘街道东十路南段 9 号

   股票简称               国科微               股票代码              300672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        信息披露义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名称             金股份有限公司            务人住所     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下降 □         动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是 □ 否 
                                               上市公司实
  第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通过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的比例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21,000,350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9.66350%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后,信息披露义
                 持股数量:10,856,954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
                 持股比例:4.99996%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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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动比例:4.66354%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2025年2月10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限制性股
动的时间及方式   票回购注销使公司股本减少而导致持股比例被动上升。


是否已充分披露
                 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   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股份计划。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
否在二级市场买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不适用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不适用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16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页)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张新




                                              签署日期:2025年 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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