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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动力: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5-02-24  

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 3,0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股
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9 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0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截至 2025 年 02 月 24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02 月 29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48,800 股,占公司首次回购日总股本的 0.06%,最高成交
价为 6.8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6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00,416.00 元(不
含交易费用)。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3 月 0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回购方案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04 月 02 日、2024 年 05 月 06 日、2024 年 06 月 04 日、
2024 年 07 月 02 日、2024 年 08 月 02 日、2024 年 09 月 02 日、2024 年 10 月 09
日、2024 年 11 月 01 日、2024 年 12 月 03 日、2025 年 01 月 02 日及 2025 年 02
月 05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8、2024-035、
2024-040、2024-041、2024-042、2024-052、2024-063、2024-075、2024-077、
2025-001)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3)。
   3、公司实际回购时间为 2024 年 02 月 29 日至 2025 年 02 月 18 日。截至回
购期限届满日(2025 年 02 月 24 日),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3,759,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44%,最高成交价为 9.26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38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
为 30,296,69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
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
限等实际实施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
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
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
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
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本次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将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
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从而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
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在股份
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前述用途,则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
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
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该股份不享
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债券等权利,
且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
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和证券市场的变化,适时制定相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计划并予以实施。如相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批准,或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
授出或转让,其未被授出和转让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0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