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聚灿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光电”或“公司”)2022 年创业板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聚灿光电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8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8,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 9.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8,56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08,155.02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到账。上述资 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3]215Z0042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4,691.75 万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4,756.86 万元,购买大额 存单及理财产品余额 31,0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20,000.00 万元,累 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 2,415.97 万元,扣除累 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65,814.12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4 年 1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14,814.12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 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及中信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子公司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宿迁”)及中信 证券分别与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 “兴业银行吴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 行宿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分别在浦发银行苏 州 分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 89010078801000007917 、 89010078801700008261)、兴业银行吴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206690100100194765)、交通银行宿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398899991013000292254)。 2024 年 9 月 9 日,因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原有募投项目基 础上新增年产 240 万片红黄光外延芯片项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子公司聚灿宿迁及中信证券分别与浦发银行苏 州分行、兴业银行吴中支行、交通银行宿迁分行在已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基础上,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 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 2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办理完毕 部分专户的注销手续。主要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账户状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9010078801000007917 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9010078801700008261 正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206690100100194765 正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398899991013000292254 正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9010078801700008261 13,550.9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206690100100194765 380.8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398899991013000292254 882.34 合计 - 14,814.12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44,756.86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 见附表 2。 五、关于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况 (一)关于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 实际情况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定期从募 3 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 项目使用资金。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在募投项目后续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 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公司及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一般账户。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公司近日查询发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89010078801700008261 账户中有人民 币 11.50 万元因诉讼被法院冻结,本次被冻结的资金已于 2025 年 1 月解除冻结, 并恢复正常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2025 年 1 月 18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2025-007)。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 管理及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见 在 2024 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审阅主要核查资料、现场检查、访谈 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 行了核查。主要核查资料包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使 用原始凭证、复核会计师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 经核查,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人 对聚灿光电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附表 1: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8,155.0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691.7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0,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756.8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3.97% 是否已变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 总额 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否发生重大变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金额 现的效益 计效益 (1) (2) (3)=(2)/(1) 态日期 化 变更) 1. Mini/Micro LED 芯 片研发及制造扩建项 否 108,155.02 28,155.02 10,823.13 10,888.24 38.67% 2026 年 8 月 — 不适用 否 目 2. 年产 240 万片红黄 是 — 80,000.00 33,868.62 33,868.62 42.34% 2026 年 3 月 — 不适用 否 光外延片、芯片项目 合计 — 108,155.02 108,155.02 44,691.75 44,756.86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注 1) 目前募投项目正处于建设期,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产的余额为 20,000.00 万元,公司将在授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期限到期前,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时归还上述资金。(注 2)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65,814.12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中,31,000.00 万元购买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注 3),20,0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剩余 14,814.12 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均保持不 变的情况下,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Mini/Micro LED 芯片研发及制造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5 年 8 月延长至 2026 年 8 月,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注 2: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将 10,000.00 万元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投入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该部分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2023 年 8 月 21 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4 年 7 月 17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分 批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本报告期末,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完成。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将 2.00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投入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该部分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2024 年 8 月 19 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出具了《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注 3: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 8.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另立账户归集类)、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子公司为募集资金账户开立了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开户机构: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苏州大道东营业部 开户账号:32060000013673) 6 附表 2: 2024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 本年度实际投 截至期末实际累 截 至 期 末 投 资 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变更后的项目 拟投入募集 到预计 可行性是否发 目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2) 度(%)(3)=(2)/(1)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资金总额(1) 效益 生重大变化 年产 240 万片 Mini/Micro LED 红黄光外延 芯片研发及制造 80,000.00 33,868.62 33,868.62 42.34% — — 不适用 否 片、芯片项目 扩建项目 合计 - 80,000.00 33,868.62 33,868.62 42.34% 1、 变更原因 (1)整体经营发展战略 随着技术进步、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市场规模以及行业渗透率的不 断提高,国内 LED 芯片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行业整体呈现增长趋势, LED 芯片高端新兴应用的市场规模快速增加。随着小间距显示、全彩屏及 RGB 白光等等市场的快速崛起,红黄光与蓝绿光 LED 芯片产品在生产中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的配合与协同愈发重要,全色系 LED 芯片厂商在竞争中也更具优势。但 由于缺乏 GaAs 基的红黄光 LED 芯片产品布局,导致公司在 Mini/Micro LED 新型显示等快速增长的显示细分市场竞争优势不突出。为顺应行业发 展趋势以及行业竞争环境的新态势,公司在已有产业布局的基础上,亟需 进一步加强 GaAs 基 LED 芯片的产业布局,巩固并扩大市场份额,提高 公司的市场地位,同时持续跟进产业技术发展方向,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 结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进而实现企 7 业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经济利益更为显著 预计本项目达产后,年均营业收入为 61,330.81 万元,年均利润总额 为 11,720.08 万元,年均净利润为 9,962.07 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 12.96 %, 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6.29 年,具备较好的经济效益。本项目 的经济效益分析是根据公司历史情况、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初步 估算的结果,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 2、 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 募投项目的议案》,该事项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信息披露情况 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决议已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巨潮资讯 网》披露。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8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林 琳 张 迪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