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5-01-25
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3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8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潘华荣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收到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提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5,593,118.26
元,未分配利润 449,001,651.69 元;母公司净利润-1,653,916.98 元,未分配利润
246,342,745.33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246,342,745.33 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
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1.6 元人民币(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1、现暂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676,211,846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2,831,660 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 102,940,829.76 元(含税)。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2 月
5 日至 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本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2,831,660 股,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
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300,013,990.67 元(不含交易费用)。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七
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
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
算。”2024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402,954,820.43 元,占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206.02%。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2,831,660 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不参与本次年度利润分配。
3、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
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
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和良好的业绩支撑,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
合理诉求,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
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不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投资者
持股比例产生实质影响,也不影响公司未来融资能力、融资成本和偿债能力,不
会造成流动资金短缺和经营现金流重大变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长期发
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对《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4年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
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
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6 元人民币(含税),送红
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若在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
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
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6 元人民币(含税),送红
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若在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
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