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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德时代: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2025-03-15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5-022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
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4 月 8 日(星期二)15:00 点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4 月 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8 日 9:15 至 15:00 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1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3 月 28 日

    7、出席或列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3 月 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公司科技大楼一楼会
议室。

    二、股东会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
              《关于确认董事 2024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6.00                                                                       √
              案》
              《关于确认监事 2024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7.00                                                                       √
              案》
    8.00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2
    9.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2.00    《关于 2025 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
            《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13.00                                                                      √
            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14.00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子议案数:(8)
   14.01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14.02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3    《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6    《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8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
            《关于就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制定及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需逐   √作为投票对象的
   15.00
            项表决)                                                     子议案数:(2)
   15.01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
   15.02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

    1、提案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2、特别决议提案:上述提案 11.00、13.00 须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
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提案 4.00、5.00、6.00、7.00、8.00、
9.00、11.00、12.00、13.00,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上述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5、公司独立董事吴育辉先生、林小雄先生、赵蓓女士已分别向董事会递交

                                      3
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届时将在会议上做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
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4 月 3 日 9:00 至 11:30,13:30 至 16:00。采取信
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 年 4 月 6 日 16:00 之前送达、发送邮件或
传真到公司并请电话确认。

    3、现场登记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公司科技大楼接
待岗。

    4、现场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
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
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
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
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
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
复印件;

    (5)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
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
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的,传
                                     4
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通知指定的传真号 0593-8901999,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
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实有效且与
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及传真件
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
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
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
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
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3-8901666

    联系传真:0593-8901999

    邮箱地址:CATL-IR@catl.com

    联系人:陈津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科技大楼。(信封请注明
“股东会”字样)

    邮政编码:352100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
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5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5、相关议案内容见公司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4 日




    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 3、《授权委托书》




                                    6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 350750,投票简称为时代投
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
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 2: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身份证号码/营
   股东姓名/名称
                                               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人姓名(如有)                        身份证号码(如有)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如有)                                 (如有)


注: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8
 附件 3:

                                 授 权 委 托 书


         致: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
 /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
 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 年中期分红方
  5.00                                                       √
             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董事 2024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5
  6.00                                                       √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监事 2024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5
  7.00                                                       √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
  8.00                                                       √
             任险的议案》
  9.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
 10.00                                                       √
             度的议案》
 11.00       《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2.00       《关于 2025 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
             《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券并由
 13.00                                                       √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需逐项
 14.00                                                    象的子议案
             表决)
                                                            数:(8)

                                           9
14.01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14.02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3   《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6   《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
14.08                                                  √
        占用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
        《关于就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制定及修订公司
15.00                                               象的子议案
        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数:(2)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的
15.01                                                  √
        议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的
15.02                                                  √
        议案》
    1、投票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
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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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5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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