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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利科技: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5-01-16  

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

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

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18 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

币 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7.18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 2,207,483 股 (含

本数),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8%;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7.18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 1,103,742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9%。具

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 月 13 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5-004)、2025 年 1 月 1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回

购报告书》(2025-0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

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 年 1 月 15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

购。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485,6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2%(总股本以 2025 年 1 月

15 日收市后的 225,243,456 股为基数)。最高成交价为 17.2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0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301,782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

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