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鼎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5-03-27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
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
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
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3.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
应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
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