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秦装备: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2025-02-17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秦装备”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天秦装备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00.2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16.0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44,943.21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4,242.65 万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40,700.56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
验字(2020)第 110C00102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具
体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1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新型军用防护装置制造升级建设项目 天秦装备 19,053.05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天秦装备 5,948.88
3 补充流动资金 天秦装备 4,500.00
合计 - 29,501.93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原因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诚达科技专注于专用改性工程塑料等材料的研发与生产,
其产品是公司核心产品的重要原材料,在满足内部供给的同时,将不断拓展业务
领域,实现对外销售。未来,诚达科技将成为专业化、独立的业务板块,提升公
司核心竞争力。诚达科技作为“新型军用防护装置制造升级建设项目”的新增实
施主体,主要负责挤出造粒生产线建设部分。通过子公司专业化实施挤出造粒生
产线建设部分,能使募集资金精准投入生产环节,可保障关键原材料供应的安全
性与经济性,显著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符合
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调整前) 实施主体(调整后)
(1)天秦装备
新型军用防护装置制造升级建设项目 天秦装备
(2)诚达科技
(二)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秦皇岛诚达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 年 8 月 7 日
3.法定代表人:赵子东
4.住所: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雪山路 3 号
5.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6.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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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材料
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
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安全、
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
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
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
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
及合成树脂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
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包装材料及
制品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
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其他说明
诚达科技作为新增实施主体,为顺利开展募投项目,公司将使用“新型军用
防护装置制造升级建设项目”购置的价值 316.80 万元的资产对认缴诚达科技的
注册资本进行实缴(具体实缴金额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增加实施主体是
公司基于未来整体发展战略和募投项目实施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障募投项
目的顺利实施。该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建设内容,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有助于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充分发
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运营及管理效率,符合
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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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秦皇岛诚达科
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新型军用防护装置制造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公司将使用“新型军用防护装置制造升级建设项目”购置的价值 316.80 万元的
资产对认缴诚达科技的注册资本进行实缴(具体实缴金额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
施主体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不存在改变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及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情况,有助于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公司与全资
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运营及管理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
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
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已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履行
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
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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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孔令瑞 李海波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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