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建工修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5-01-0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
                      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北
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修复”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
对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关联交易情况

    近日,建工修复与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水务”)
(牵头方)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了“密云水库上游河流沟道水域安全治理工程”
招标(招标编号:S110000A001038765005)并中标,中标金额 100,730,000.05 元。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密云区。

    2.金河水务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
建工集团”)参股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
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金河水务认定为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3.公司董事长路刚先生在北京建工集团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
李笑雪女士在北京建工集团担任总法律顾问职务,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要回避表
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开招投标项目,项目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17 规定,上市公
司参与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的,可以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除此次交易外,

                                    1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金河水务累计关联交易为 0 万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并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 年 05 月 22 日

         3.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西沙屯

         4.法定代表人:周付春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资本金:14,600 万元。

         7.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租赁设备;维修工程机械;城市
  园林绿化;种植花卉;水库管理;调水、引水管理;城市污水排放、疏通、清
  淤;城市道路养护;城市桥涵、隧道养护;市政设施抢险、维修;城市地下公
  共设施的管理;防空设施的管理;城市公用设施的综合管理;城外旷野公用设
  施的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销售软件、机械设
  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劳务派遣;工程勘察;测绘服务;工程设
  计。

         8.股权结构图:




                                        2
       9.实际控制人: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10.关联关系:金河水务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建工集团参股企业,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
  式原则,将金河水务认定为关联方。

       11.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市第一水利工程处,最早成立于
1958 年,隶属于北京水利局;2002 年 5 月公司化改革为北京金河水务建设有限
公司;2016 年 5 月成立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北京水务建设系统
龙头企业。金河水务已发展成为集工程施工、投资运营、生态科技、管养服务、
房地产物业、新能源六大业务板块彼此协同、相互支撑的综合性企业集团。下设
九个工程公司,三十余个子分公司,年综合经营额五十亿元以上。业务范围遍及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出色地完成了各类水利、市政、环保、绿化、房建、装
修、防汛等工程施工任务,为国家南水北调工程、冬奥会工程、世园会工程以及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12.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财务:

    金河水务 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307,973.14 万元,净利润为 5,168.04 万元,
2024 年 11 月末的净资产为 31,306.22 万元。

                                     3
    13.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金河水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密云水库上游河流沟道水域安全治理工程

      2.项目建设方:北京市密云区水土保持工作站

      3.项目编号:S110000A001038765005

      4.项目计划工期:677 日历天

      5.项目合同金额:100,730,000.05 元

      6.建设投资内容:对密云水库上游 7 个镇 9 条河流沟道进行治理。主要
 建设内容:(1)河流沟道疏浚梳理、阻水构筑物清理,(2)完善护村堤、护岸修
 复及新建、岸坡生态修复,(3)坑塘整治及生态修复,(4)巡河路修复,(5)
 增设安全警示标牌标识。

      7.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密云区

      8.该项目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投标是由于项目实施的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
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本次交易由发包方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
发、承包双方的合同价格。建工修复与金河水务之间不发生直接的产品或服务贸
易往来。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约主体:

    甲方:北京市密云区水土保持工作站

    乙方: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2.成交金额:100,730,000.05 元(大写:壹亿零柒拾叁万元零伍分)

                                    4
    3.支付方式及付款安排

    工程预付款:

    (1)预付款额度:发包人按照签约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及安全文明施
工费、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的 30%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发包人将拨付预
付款额度的 20%打入承包人备案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

    (2)措施项目部分预付款额度: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后的约定期限内预付不
低于整体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60%,其余部分按照进度款同比例支付。

    (3)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支付比例为 100%。预付款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付
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发包人认可的签约合同金
额 30%的工程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及相关工程保险单,并经监理人出具付
款证书、项目管理单位出具审核意见报送发包人批准后 14 天内予以支付。

    工程进度付款:

    付款周期同计量周期,工程款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90%时停止支付;待取得政
府相关部门完成决(结)算批复且资金到位后,以决(结)算批复金额为准支付
尾款。

    4.关联人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质和比重

    金河水务负责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建工修复负
责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5.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有效期限等

    (1)生效

    本协议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终止

    协议双方同时完成以下内容本协议即行终止:

    ①履行完协议约定的全部内容。②结清完应付农民工工资。③农民工工资专
                                  5
用账户余额已由银行划至承包人账户。④本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已撤销后且已向
人社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备。⑤工程已通过合同验收 6 个月。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是基于各方经营发展的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且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
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购买、出售资产,不会形成关联人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此次交易外,金河水务自 2024 年 1 月以来与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
交易总金额为 0 元。

    九、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5 年 1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
联交易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
目是基于各方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交易通过公开招投标进行,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构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十、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在董事会审

                                     6
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为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的正常行为,
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
限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松                    宋双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
限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薛 沛                    宋双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