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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水海纳: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1-24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5-009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支持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
战略,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和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便捷公司短期资金需求,公
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海纳博创”)、深圳市海纳博创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海纳博创”)签署相关财务资助借款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深圳海纳
博创拟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财务资助。本次财务
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借款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可提前还款。上
述借款期限为自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收到相应借款之日起 6 个月,如借款到期
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仍存在需求,借款方同意在借款到期后展期,自收到申
请展期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上述借款期限自动展期 6 个月。借款期间按照中国
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支付利息,无
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海波先生回避表决。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


                                   1
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可以豁免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
7.2.8 条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李海波:李海波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
24,7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3.93%。李海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西藏海纳博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西藏海纳博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工业园区 380 号
   法定代表人:李海波
   注册资本:5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股权的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融资业务(不含金
   融业务);进出口贸易。(从事以上经营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
   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
   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4 年 11 月 30 日/2024 年 1-11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项目                                                         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991.44                          12,656.53

    负债总额                  8,056.45                            9,152.59

    净资产                    3,934.99                            3,503.94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43.51                            -431.05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2
    1           李海波                          450                         90%

    2           李燕涵                          50                          10%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西藏海纳博创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现
持有公司 19,166,23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0.81%。

    3、西藏海纳博创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深圳市海纳博创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海纳博创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桃花园社区兴工路美年国际广场 1 栋
   603-52
   法定代表人:李海波
   注册资本:445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策划、电子产品、通讯产品、计算
   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
   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
   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4 年 11 月 30 日/2024 年 1-11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项目                                                        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243.44                              8,349.86

    负债总额                    4,977.33                              4,217.35

     净资产                     4,266.11                              4,132.51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380.79                                 -133.60

   股权结构


                                        3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李海波                   445                100%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李海波先生现直接持有深圳海纳博创 100.00%股权,深圳海纳博创为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深圳海纳博创通过安义深水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045,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59%。
   3、深圳海纳博创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具体内容

    1、财务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 5,000 万元
    2、利率:借款期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同期贷款利率标准支付利息。

    3、财务资助期限和方式: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收到相应借款之日
起,6 个月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财务资助有效期及
额度范围内连续、循环使用,借款期限届满,如出借人同意展期,则自收到借
款人申请展期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展期 6 个月。

    4、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资金需求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深圳海纳博创拟向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且公司收到相应借款之日起 6 个月,借款期间按照中国人
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支付利息。

    五、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深
圳海纳博创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无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其提供保
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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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李海波先生
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深圳海纳博创已发生的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发
生额为 0 万元(借款额度内循环累计计算)。

    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
审议通过该事项,并形成以下意见:

    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深圳海纳博创向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体现了其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财务资助款项用于保障公司
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本次财务资助的借款利
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
算,无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其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
生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将本次关于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
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深圳海纳博创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
联交易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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