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高食品: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的公告2025-02-28
证券代码:300973 证券简称:立高食品 公告编号:2025-012
债券代码:123179 债券简称:立高转债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立高转债(债券代码:123179)将于 2025 年 3 月 7 日按面值支付第二年利息,
每 10 张“立高转债”(面值 1,000.00 元)利息为 4.00 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5 年 3 月 6 日(星期四);
3、除息日:2025 年 3 月 7 日(星期五);
4、付息日:2025 年 3 月 7 日(星期五);
5、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 2024 年 3 月 7 日至 2025 年 3 月 6 日,票
面利率为 0.40%;
6、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3 月 6 日,凡在 2025 年 3 月 6 日(含)前买入
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 年 3 月 6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
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 年 3 月 7 日;
8、下一付息期利率:0.80%。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立高转债”)950.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
发行总额人民币 95,000.00 万元。根据《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立高转债”的
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立高转债”2024 年 3 月 7 日至 2025 年 3 月 6 日期间
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债债券简称:立高转债
2、可转债债券代码:123179
3、可转债发行量:95,000.00 万元(950.00 万张)
4、可转债上市量:95,000.00 万元(950.00 万张)
5、可转债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债上市时间:2023 年 3 月 27 日
7、可转债存续期限: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3 年 3 月 7 日至 2029 年 3 月 6 日。
8、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3 月 13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9 月 13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2029 年 3 月 6 日)。
9、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30%、第二年为 0.40%、第三年为 0.80%、第四年为 1.50%、
第五年为 2.30%、第六年为 3.00%。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
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
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
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
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
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
记日)申请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
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11、可转债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债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14、可转债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27 日出具的《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
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3】跟踪第【1211】号 01),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
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5 日出具的《2023 年立高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 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
跟踪第【516】号 01),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AA-”,评
级展望为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本期为“立高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4
年 3 月 7 日至 2025 年 3 月 6 日,票面利率为 0.40%,即每 10 张“立高转债” 面值 1,00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4.00 元(含税)。
对于持有“立高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
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 张派
发利息为 3.20 元。
对于持有“立高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
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公司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4.00 元。
对于持有“立高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 10 张派发利
息 4.00 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 年 3 月 6 日(星期四)
2、除息日:2025 年 3 月 7 日(星期五)
3、付息日:2025 年 3 月 7 日(星期五)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3 月 6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立高转债”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
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
将“立高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
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
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
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
的通知》(国税函[2003]第 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
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
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等规定,
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
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
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次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
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投资者如需了解“立高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投资者也可通
过以下联系方式对本次付息事宜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0-36510920-8973
邮箱:dongmiban@ligaofoods.com
特此公告。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