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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志特新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5-01-0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志特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蒋猛                联系电话:0755-81981281-703341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燕春              联系电话:0755-81981294-70321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周燕春、杨玉华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不
(一)公司治理                                       是         适
                                                               否
                                                                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各项规章制度;2、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
监事会、股东大会文件,包括会议通知、签到表、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公告
等;3、访谈相关负责人员。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
                                                          √
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
                                                          √
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包括任职人员名单、内部审计制度、
历次内部审计报告;2、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包括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人
员 构成、会议记录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及信息披露审
批 表;2、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资料,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的投资
者关系 活动记录表;3、访谈公司董秘,核对三会文件和披露的公告。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
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
公司内部的相关规定;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往来资料、对外担保资
料, 查阅审议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资料和信息披露
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制定、审批相关的三会文件;
2、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3、核对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银行日记账;
4、现场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5、访谈公司董秘。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
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了解业绩波动情况;2、访谈公
司 高管,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及
公司 的应对措施;3、查阅行业研究报告,与公司进行对比分析,了解业绩
波动的原 因。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函;2、查阅公司
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2、
查 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3、访谈公司高管。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2024 年上半年公司业绩扭亏为盈,2024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3,428.4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2.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57.19 万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 78.70%。2024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180.519.14 万元,同比
增长 13.40%,归母净利润为 5,933.0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7,893.02%。
    公司境内外铝模租赁和销售业务及装配式 PC 构件业务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是
公司业绩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业绩情况,并督
导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   12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