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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立科技: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善敏)2025-03-29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刘善敏)


    作为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
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
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刘善敏,取得中山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经济学副教授,从事会计
领域教学和工作,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2003年7月起任职于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现任
MPAcc指导组组长。目前担任泰永长征(002927)、鸿富瀚(301086)独立董事、
广东省管理会计师协会副会长、中山大学内部控制研究中心研究员,2022年10月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
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
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以下是2024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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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是否连续
                              应出   亲自       委托                                                实际
 董事          具体                                          缺席      两次未亲      应出席
                              席次   出席       出席                                                出席
 姓名          职务                                          次数      自出席会       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刘善敏       独立董事          5       5          0           0          否            3             3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参加会议       参加会议次         应参加会议           参加会议次     应参加会议        参加会议次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7                7                 3                  3                0                0


    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秉持勤勉务实与诚信负
责的原则,对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深入思考,并对相关情
况进行问询,以审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本人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宜进行了认真审议,发挥了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审计关注的
重点事项进行了探讨和深入交流。针对公司应收账款减值、存货减值、收入确认、
关联交易等重点事项进行详细询问,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就审计重
难点、内审开展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客户信用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独立有序完成。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
及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议案。多渠道了解事项信息,关注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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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整和及时性,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广东证监局和广东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法律法规、
年报编制等专题培训,同时也注重学习新修订的《公司法》《会计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通过股吧、雪球等平台关注公司中小股东的心声和反馈,在中小股东与公
司之间架起信息沟通的桥梁,切实维护公司与中小股东利益。另外鼓励上市公司
加强分红以回报广大投资者。

    (四)现场考察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到公司办公场所现场办公,以及其他在办公场所之外、为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开展工作累计超过15天。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时间
到公司及工厂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股权激励进展、财务管理
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接受公司邀请,现场参加了游乐行业国内设备销
售展会和公司年会,并走访了公司游乐场和同行游乐场,主动了解游乐行业新推
出的产品、下游游乐场经营情况和行业竞争情况,积极与公司经营团队交流互动,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及时对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行汇报,在
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能够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并对独立董事的疑问予
以详细解答,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在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电话、
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均积极配合日常工作开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表决程序均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

                                     3
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的财务信息进行了认真审议,就
公司财务报告反馈的情况进行重点关注和监督,要求公司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编制财务报告。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并严格执行,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
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保证了公
司的规范运行。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
观、公正的审计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3年非独立董事薪酬情况进行了审议
并提交公司审议,根据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2023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考核结果对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审
查,认为: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实际情况和薪酬
制度的管理规定。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人
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
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报告

                                     4
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
人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以2024年9月2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和诚信忠实的精神,勤勉务
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4年度,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化运营发挥了积极作用。2025
年,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
的沟通与交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
化,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善敏
                                                 2025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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