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普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2025-01-08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1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
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并提高运营效率,拟由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建
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普规划”)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上海千旭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千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同意由全资子公司霍普规划吸收合并全资
子公司上海千旭,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上海千旭将依法解散并注销,其全部
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霍普规划承接。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授
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
二、吸收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132193529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层海路888号3号楼A-1255室(上海智慧岛数据
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龚俊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29日
营业期限:2000年11月29日至2050年11月2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国土空间规划
编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业设计服务;规划
设计管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
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灯具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建筑材料销
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
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
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家电零售;文具用品
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年9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6,112.41 7,873.41
总负债 4,845.57 5,134.89
净资产 1,266.84 2,738.51
2024年1-9月 2023年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158.80 7,574.38
营业利润 -1,212.12 488.56
净利润 -1,189.01 470.68
注:以上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被合并方: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JXKF65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富民支路58号A1-6000室(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龚俊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8月1日
营业期限:2016年8月1日至2036年7月31日
经营范围: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财务咨询,品牌策
划与推广,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
民意测验),物业管理,环境艺术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年9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660.07 754.88
总负债 86.76 112.47
净资产 573.31 642.41
2024年1-9月 2023年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97.02 532.84
营业利润 -70.60 211.68
净利润 -69.10 199.89
注:以上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具体方式及相关安排
1、霍普规划通过整体吸收合并方式合并上海千旭,合并完成后,霍普规划
存续,上海千旭将解散并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
利和义务均由霍普规划承接;
2、合并完成后,霍普规划的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以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
3、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4、合并双方共同完成资产转移、权属变更、工商登记等相关程序和手续。
四、本次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
整体运营效率。霍普规划、上海千旭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