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瑞技术: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资产暨对外投资的公告2025-03-27
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资产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拟使用15,000万元,用于对深圳市旭益达无刷电机
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最终取得旭益达无刷电机51.00%股权。
2、资金来源:本次交易金额15,000万元全部使用自有资金。
3、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不构
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投资系公司拓展机器人及相关核心零部件细分行业的重要举措之一。
一、交易概述
经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投资人”)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资产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
资金15,000万元对旭益达电机进行投资,其中2,000万元用于向深圳市旭益达无
刷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益达电机”“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取得其
6.80%的股权;另13,000万元用于受让旭益达电机原股东何旭华、张兰(以下简
称“原股东”)持有的44.20%股权,共计取得旭益达电机51.00%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旭益达无刷电机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42270835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1-23号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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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201B、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健愿景医疗制造产业园8栋701、9栋701
5、法定代表人:何旭华
6、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0-11-01
8、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1-23号车间区
201B
9、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机及其零配件、电机配套驱动、无刷电
机的销售;口罩、电动口罩的销售;国内贸易;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货物及
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除
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电机及其零配件、电机配套驱动的生产;电动口罩的
生产。
10、旭益达电机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何旭华 402.778 80.556
张兰 97.222 19.444
合计 500.000 100.000
11、旭益达电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7,975.85
负债总额 5,540.46
应收款项总额 4,580.75
净资产 2,435.39
项目 2024年度
营业收入 9,222.38
营业利润 3,148.61
净利润 2,698.26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交易的定价依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旭益达电机净资产为2,435.39万元,本次交易的价格,
系以标的公司净资产值及盈利状况为基础,综合考虑旭益达电机业务水平、客
户资源、研发能力等因素,经各方协商后确定。
13、旭益达电机的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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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截至公告日,旭益达电机及原股东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权
清晰,不存在债权债务转移情况,不存在为其并表范围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
保、财务资助等情况。不存在涉及标的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
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旭益达电机公司章程
或其他文件中亦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全体原股东均
同意就本次交易放弃优先购买权。
上市公司不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的情况,标的
公司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无经营性往来,标
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截至公告日,旭益达电机与本次交易对手方存在未结清的经营性往来,主
要系原股东在以前年度向旭益达电机提供的经营性借款,本次交易事项实施完
毕前将予以清理完毕。
14、标的公司行业及业务简况
(1)行业简况
旭益达电机主要从事无刷电机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近年来无
刷电机凭借其高效率、长寿命、控制精度高与响应速度快等优势,正逐步替代
有刷电机,未来的市场需求呈现爆发态势,核心驱动力来自技术迭代、政策协
同及下游应用场景的持续拓宽。根据QY Research数据,全球无刷电机市场规模
预计从2023年的247.8亿美元增长至2030年的2,000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17.8%,其中中国的出货份额占比将超35%。增长主要来源于智能家居、工业自
动化和机器人、智能汽车领域以及航天航空领域。
(2)业务概述
旭益达电机从2010年成立至今,始终专注于无刷电机的研发、设计、生产
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机器人、智能驾驶等场景的各类伺服系统、减速
器领域,具体产品包括无刷电机、车规/导航激光雷达电机等。现有客户主要为
川洋精密、兆威机电、和林微纳、禾赛智能等,终端应用品牌包括小米、追觅、
iRobot、三星系等。
旭益达电机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23项专利技术。其独特的绕线技
术及工艺优势,取代传统的点胶、焊接工艺,使产品噪音更低、体积更小,一
致性及适配性更好;其从设计到生产的全流程自制的品质管控,有效提升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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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电机批量生产的良品率,极大降低了客户的返修率。其自创的一体化结构设
计和同轴同壳形成力矩模组等关键技术,可以提升电机力矩并节省空间,凭借
产品搭载的内置驱动器正反转向、PWM无级调速、FC速度反馈等功能,可在降
低能耗的同时,推动无刷电机产品在复杂环境下的稳定运行。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何旭华(股东及核心技术人员)
身份证号码:4323251969********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2、张兰(股东)
身份证号码:4312231983********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与旭益达电机签署的投资协议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一)交易方式
投资人拟以增资扩股和受让股权的形式对旭益达电机进行投资,合计投资
金额15,000万元,其中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具体比例如下:
(1)增资
投资人拟向旭益达电机增资2,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投资人持有旭益达电机
6.80%的股权,旭益达电机本次增资新增注册资本额为36.483万元人民币,全部
由投资人认缴,除计入新增注册资本外的剩余增资款计入资本公积。
(2)股权转让
投资人拟以13,000万元的价格从原股东处受让旭益达电机44.20%的股权,
原股东同意放弃各自的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优先购买权。原股东各方转让的股
权份额对应的注册资本金额及股权转让对价如下:
原股东名称 转让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金额(万元) 股权转让对价(万元)
何旭华 191.016 10,472.23
张兰 46.107 2,527.77
合计 237.123 13,0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旭益达电机的股权结构变更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何旭华 211.762 39.47
张兰 51.115 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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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73.606 51.00
合计 536.483 100.00
(二)支付方式
投资人的投资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第一期:协议签订后且原股东提供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
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投资人分别向原股东、标的公司支付投资款的50%,共计
7,500万元。
协议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全部工商变更。
第二期:工商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投资人分别向原股东、标的公司支
付剩余投资款,共计7,500万元。
(三)业绩承诺
标的公司及原股东向投资人承诺,公司2025年度和2026年度两个年度(简
称“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达到6,500万元(简称“承诺净利润”)。
以投资人、原股东一致同意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的标的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审
计报表认定的净利润为准。业绩承诺以累计计算为原则。
(四)业绩补偿
如标的公司 2025 年度和 2026 年度两个年度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简称
“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原股东应当进行补偿,原股东有权选择以
现金补偿及/或股权补偿的形式对投资人予以补偿。
补偿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补偿金额=(承诺净利润-实际净利润)/承诺净利润*受让老股金额 13,000
万元
原股东累计现金及股权补偿金额合计不超过投资人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的
60%,即 7,800 万元(大写:柒仟捌佰万元整)。
因不可抗力导致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导致业绩承诺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开
展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的,原股东可主张该年度不计入业绩承诺期间,业绩承诺
期间相应顺延,直至不可抗力情形消失的年度,但顺延调整之后的业绩承诺期
间的承诺业绩仍应按本协议第3.2条履行。(比如2026年出现因不可抗力导致主
营业务开展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2027年不再受不可抗力影响,那么业绩
承诺期间相应变更为2025年、2027年,承诺业绩为2025年、2027年两个年度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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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实现的净利润达到6,500万元)
任一原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在限期内支付现金补偿或完成股权补偿的,每
逾一日,以该股东对应的现金补偿金额为基础按每日万分之一点五计算违约金。
(五)超额业绩奖励
各方同意,公司业绩承诺期内完成的实际净利润超过承诺净利润的情况下,
超出的净利润金额的 20%作为管理层奖励基金对管理层进行奖励。
(六)分红权
在符合《公司法》及旭益达《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政策,且不影响旭益
达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标的公司每年应当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分红比
例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 50%,投资人应当对符合前述情形的分红方案投赞成票。
(七)任职承诺
原股东、旭益达电机及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1、旭益达电机核心技术人员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3)年内不得从旭益达
电机离职。
2、若核心技术人员违反前款所述之任职承诺的,应按照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旭益达电机主动与核心技术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该核心技术人员可不
受前款所述之任职承诺的约束。
(八)不竞争承诺
原股东及旭益达电机承诺:原股东确保标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不得与标的
公司同业竞争,并签署竞业禁止协议。原股东及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协议签署
之日起直至其不再在公司中直接或间接持有任何权益之日起的三(3)年内,未
经投资人的书面许可,原股东及标的核心技术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通过其关联
方(包括但不限于原股东及标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夫妻双方的直系亲属)从事
任何与标的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同类的、相似的或处于竞争关系的业务(“竞争
性业务”),亦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在任何与标的公司构成竞争性业务的实体中
持有任何权益(投资于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且投资额不超过该上市公司
股本总额的 5%的除外),或从事其他有损于标的公司利益的行为。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业绩承诺期延期的,不竞争承诺的期限相应顺延。
(九)公司治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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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旭益达电机需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投资人委派 3
名董事,原股东委派 2 名董事,董事长由投资人提名。
2、在业绩对赌期间,公司总经理由原股东提名;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
董事会任命。
(十)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或没有适当履行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或者违反协议的任何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该方在协议项下的任何陈述、保证或
承诺),无论是由于作为或是不作为,均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其他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费用或责任。
若各方都有过错,则应根据实际的情况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和损失。为免歧义,
任何情况下,违约方不需赔偿其他方因该等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间接的或偶然的
损失或损害、以及任何利润损失。违约方依据条款进行的赔偿不得影响守约方
依据本协议其他条款或中国法律而应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和救济。
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1、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一方面,无刷电机行业正在技术迭代、政策驱动和市场需求的共同作用
下,持续向高效、智能、绿色方向发展,有望成为全球制造业升级的核心动力
之一。现阶段标的公司主要聚焦机器人及智能驾驶细分领域,为其提供各类无
刷电机产品;基于底层技术的通用性,标的公司正在积极向已经获得验证的智
能汽车、工业机器人领域的无刷电机客户进行增量拓展。随着潜在客户的订单
需求增长,标的公司面临较大的扩产需求,其自身资金实力有限且融资渠道单
一,上市公司收购后能较好地解决该等问题。标的公司自身以及所处细分行业
的良好发展态势以及广阔的市场空间,是上市公司在不断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
的背景下,对拟并购标的最为看重的因素之一。
2、管理及业务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自身拥有的精益生产管理模式及在智能终端、智能汽车领域的核
心客户资源,能够与标的公司形成协同效应:
(1)提升自动化水平,提高生产管理效率
旭益达电机目前的生产线自动化水平较低,导致其产能提升受到较大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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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无法充分满足其客户的产量需求。上市公司拥有成熟的自动化设计能力,
可为旭益达电机定制开发自动化产线,提高其生产管理效率,提升品质,以满
足客户持续增长的产量需求。
(2)为上市公司在人形机器人核心零部件行业的市场开拓战略奠定基础
上市公司在智能汽车、机器人领域的核心客户有大量的无刷电机需求。旭
益达电机此前已为客户的人形机器人灵巧手相关无刷电机进行打样通过。经过
此次对外投资,上市公司可进一步协助旭益达快速拓展人形机器人产业链。
与此同时,本次投资与上市公司正在积极拓展人形机器人核心零部件细分
行业的战略高度契合。上市公司前期打样的机器人灵巧手精密零部件产品现已
通过客户验证,且打样客户正是旭益达的重要客户,上市公司可借助旭益达电
机进行更深入的业务拓展尝试。
该等基于管理和业务等方面的协同效应,是上市公司考虑并购的另一核心
因素。
(二)交易可能产生的主要风险
1、收购后的整合风险
公司与标的公司在经营方式、企业文化、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方面存在一
定的差异,尽管公司在投资协议里对标的公司在治理层面进行了约定,但由于
双方产品属于不同细分行业,双方的整合能否达到预期最佳的协同效果以及所
需的时间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上述整合无法顺利完成,对公司整体经营
可能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2、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会确认商誉,如标的公司因自身经营管理不善或
外部市场环境发生较大不利变化等因素导致经营业绩大幅下滑,公司将会出现
商誉减值的风险。
3、订单不可持续风险
标的公司目前已经实现对小米系等重要客户的持续供货,尽管标的公司在
产品质量方面进行严格控制,但仍不排除因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投标价格不具
竞争力等事项,导致标的公司未能持续获得重要客户的大额中标订单的风险,
届时标的公司可能面临订单不可持续的风险。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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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旭益达电机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
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资
产暨对外投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为了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拓展公司现有的产品领域,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5,000 万元,用于对深圳市旭益达无刷电机有限公司进行投
资,其中 2,000 万元用于向旭益达电机进行增资,取得其 6.82%的股权;另
13,000 万元用于受让旭益达电机原股东持有的 44.20%股权,共计取得旭益达电
机 51.00%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 15,000 万元对深圳市旭益达无刷电机有限公司进行投资,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
序。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三)战略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商议与讨论,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 15,000 万元对深圳市旭益达无刷电机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并同意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
2、《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
9
专门会议决议》;
3、《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决议》;
4、相关投资协议等。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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