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楼新材: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5-03-11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9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玉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玉平先
生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即 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9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
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00万元,不
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玉平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翔楼新材股
份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张玉平先生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玉平先生。
2、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玉
平直接持有公司10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账户股份)的0.14%。
3、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前
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实施本次增持。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300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及方式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上述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
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择
机增持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即自 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9月11日)实施
完成((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
牌后顺延实施。同时,本次股份增持事项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 线交易等行
为。
5、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方式:
由计划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6、本次增持不基于计划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计划增持主体丧失相关身份
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计划增持主
体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8、相关承诺
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本
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
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所需的资金未能
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
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
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玉平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