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达装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4年培训情况报告2025-01-2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装备”或“公司”)的持续督导
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超达装备的实
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人应尽的职责,对超达装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5 年 1 月 9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超达装备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
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5 年 1 月 9 日,培训小组根据通过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新“国九条”对于提高
上市公司质量、严格上市公司监管等要求以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
规范的相关内容,强调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重要性,
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同时介绍了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常用
的市值管理工具。
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
理人员在公司治理、募集资金管理、行为规范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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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相关人员树立正确的市值管理理念,掌握有效的市值管理方法,通过合理运用
各种工具,提升公司的市场价值,增强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竞争力。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超达装备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
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培训人员为姜磊(保荐代表人)、王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
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为超达装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等。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超达装备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对新“国
九条”的要求有了更全面、深入的理解,熟悉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
用规范、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掌握了市值管理的重要概念和
常用工具,提升了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保
障,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
理人员在公司治理、募集资金管理、行为规范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帮
助相关人员树立正确的市值管理理念,掌握有效的市值管理方法,通过合理运用
各种工具,提升公司的市场价值,增强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竞争力。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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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姜 磊 李宗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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