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达装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公告2025-02-10
证券代码:301186 证券简称:超达装备 公告编号:2025-006
债券代码:123187 债券简称:超达转债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建军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冯峰先生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 63.58%下降
至 62.92%,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
构产生影响。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股本变动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通
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564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4 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469.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9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超达转债”,债
券代码“123187”。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11 日
起至 2029 年 4 月 3 日止。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
“超达转债”转股期自 2023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9 年 4 月 3 日止。自 2025
年 1 月 15 日至 2025 年 2 月 7 日,共有 263,900 张“超达转债”转股,转股数
量合计 829,487 股,公司总股本由 78,635,437 股增加为 79,464,924 股。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建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冯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3.58%(以
2025 年 1 月 14 日的总股本 78,635,437 股为依据计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总股本受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由 78,635,437 股增至 79,464,924
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建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冯峰先生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降至 62.92%(以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的总股本 79,464,924 股为依据计算),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冯建军
住所 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城南街道****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冯峰
住所 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城南街道****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1 月 15 日至 2025 年 2 月 7 日
股票简称 超达装备 股票代码 301186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等)
A股 0(被动稀释) 0.66(被动稀释)
合 计 0(被动稀释) 0.66(被动稀释)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选)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从而被动稀释股份)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冯建军 4,500 57.23 4,500 56.63
冯峰 500 6.36 500 6.29
合计持有股份 5,000 63.58 5,000 62.9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625 58.82 4,625 58.2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75 4.77 375 4.72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是□ 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 1:上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项之和可能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特此公告。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