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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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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圣电气: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5-03-0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欧
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圣电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438号《关于同意苏州欧圣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4,565.20万股。公司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数量4,565.2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21.33元,按发行价格计算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375.7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044.7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331.0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15日到位,并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10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汾湖支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1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金融机构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    苏州欧圣                                                其中:3,000.00 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    电气股份   32250199764600001112        30,000,402.15      存入理财专户,
  汾湖支行      有限公司                                                402.15 元为活期余额

     三、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改建生产技术改造项
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公司对该项目予以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投资        项目节余    累计利息收入扣       募集资金账
 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金额            资金        除手续费净额         户余额
 研发中心改建
 生产技术改造        6,518.28    4,253.19        2,265.09              280.16        3,000.04
     项目
    注:累计投资金额、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未到付款状态的质保金等尾款 454.79 万元。

     (二)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质
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
严格把控采购环节和付款进度,合理配置资源,最大限度节约了项目资金。加之
目前部分设备的采购价格比三年前制定的项目实施计划已有较大幅度的下调,从
而节约了很多设备采购成本。同时,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取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

     四、本次拟结项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本次拟结项项目投资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2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
2,545.25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提高
其资金使用效率。
    上述未到付款状态的质保金等尾款和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将继续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户,质保金等尾款在满足付款条件后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待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使用完毕后,公司将适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
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与该募投项目相关募集资金的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
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决定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认为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该事
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同意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认为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3
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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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扣山                 孙晓刚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