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圣电气: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5-03-07
证券代码: 301187 证券简称: 欧圣电气 公告编号: 2025-011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
投项目“研发中心改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及
监事会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545.2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38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4,565.2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3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375.71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044.70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89,331.01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到位,并由立信中联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10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汾湖支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 元
金融机构
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存储方式
其中:3000
中国建设 万元存入理
苏州欧圣
银行股份 财专户,
电气股份 32250199764600001112 30,000,402.15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402.15 为活
汾湖支行
期余额
三、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改建生产技术改造项
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公司对该项目予以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利息收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投资 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
入扣除手续
名称 投资金额 金额 资金 账户余额
费净额
研发中心改建
生产技术改造 6518.28 4,253.19 2,265.09 280.16 3,000.04
项目
注:累计投资金额、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未到付款状态的质保金等尾款 454.79 万
元
(二)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质
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
严格把控采购环节和付款进度,合理配置资源,最大限度节约了项目资金。加之
目前部分设备的采购价格比三年前制定的项目实施计划已有较大幅度的下调,从
而节约了很多设备采购成本。同时,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取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
四、本次拟结项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本次拟结项项目投资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
2545.25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提高
其资金使用效率。
上述未到付款状态的质保金等尾款和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将继续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户,质保金等尾款在满足付款条件后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待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使用完毕后,公司将适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
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与该募投项目相关募集资金的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
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决定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认为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该事
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同意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认为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三)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