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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布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25-01-13  

证券代码:301259             证券简称:艾布鲁       公告编号:2025-002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
            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融资贷款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股东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星罗智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罗智算
(杭州)”)的业务发展,公司拟为星罗智算(杭州)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项
目融资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保证方式、
保证期间等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儒波、
持股 5%以上股东游建军拟为星罗智算(杭州)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融资贷
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以及《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钟儒波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编号:ZB9503202400000012) ,游建军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9503202400000013) ,公司与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编号:
ZB9503202400000018)。为确保债务人全面、及时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各项义务,
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公司、钟儒波、游建军自愿按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2、被担保人:星罗智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3、保证人: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钟儒波、游建军

    4、债权金额: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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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
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
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
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
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7、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
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8、争议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
债权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
条款。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后,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5,000.00 万元,其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1.96%;实际已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24,200.00 万元,
提供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7.95%。前述对外担保均为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诉担保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钟儒波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
合同》(编号:ZB9503202400000012);
    2、游建军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
合同》(编号:ZB9503202400000013) ;
    3、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
同》(编号:ZB9503202400000018)。


    特此公告。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