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证券代码:301316 证券简称:慧博云通 公告编号:2025-012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浩先生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3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3 月 3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3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3日9:15—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2幢33层公司会议室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七)出席人员: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4人,代表股份184,103,7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6.02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2,874,5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21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2人,代表股份171,229,1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062%。 本次股东会独立董事未征集到股东委托投票权。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0人,代表股份4,807,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20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191,0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97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9人,代表股份3,616,0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040%。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保荐机构代表人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3,864,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98%; 反对 21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1%;弃权 27,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67,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136%;反对 21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2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份总数的 4.4081%;弃权 2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83%。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 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3,871,6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39%; 反对 2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2%;弃权 20,1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75,0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717%;反对 2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4101%;弃权 2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81%。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 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3,861,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86%; 反对 2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2%;弃权 28,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65,1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658%;反对 2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4517%;弃权 2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2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 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 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3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表决情况:同意26,744,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66%; 反对1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5%;弃权26,9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31,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6.3408%;反对1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0996%;弃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96%。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兵舰、徐欣竹;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金杜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