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绿通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5-01-2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绿通
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通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绿通科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8 号)同意注册,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49.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131.1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9,311.39 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
关的费用人民币 19,189.96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0,121.43 万元。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出具“华兴验字[2023]20000010522 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
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
金用途,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年产 1.7 万台场地电动车扩产项目                  27,912.65               27,912.65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546.30                5,546.30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3,036.01                3,036.01
 4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4,000.00                4,000.00
                      合计                               40,494.96               40,494.96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年产 1.7 万台场地电动车扩产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利用公司现有
厂区西南侧约 27,186.45 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建设新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约 74,567.75 平方米;引入数控冲床、数控切割机、焊接机器人等关键智能化生
产设备,提升公司精密机加工能力,并引进先进的装配设备;通过引入各类检测
设备,逐步提升公司零部件和整车的检测能力。

     截至 2025 年 1 月 18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已收到
                               募集资金                            的银行存款 募集资金节
                                           累计已投 待支付合
                    项目总投资 承诺投资                            利息和现金     余金额
     项目名称                              入募集资    同尾款
                      金额         金额                            管理收益扣 (E)E=A-
                                           金(B)     (C)
                                   (A)                           除手续费净     B-C+D
                                                                     额(D)
年产 1.7 万台场地
                      27,912.65 27,912.65 23,386.42       46.84         239.47     4,718.86
电动车扩产项目
注 1:募集资金节余金额最终以结转当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待支付合同尾款后的实际余
额为准。
注 2:待支付合同尾款金额将预留至本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并根据相关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支付完毕后公司将对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若实际支付金额超出上述预留金额,超
出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若实际支付金额低于上述预留金额,剩余的募集资金将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
项目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

    1、公司结合场地电动车行业变化和业务发展需要,根据本项目建设所涉及
设备的实际需求,优化了资源配置;

    2、公司为综合降低成本,以自有资源代替部分项目规划的设备;

    3、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在保障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募集
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着专款专用原则,谨慎、合理、节约地使用募集资金,
严格把控采购、付款等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合理配置资源,节约项目资金;

    4、在确保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对闲置的部分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收
益及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年产 1.7 万台场地电动车扩产项目”
截至 2025 年 1 月 18 日节余资金 4,718.86 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
益扣除手续费净额,具体金额以结转当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当前,本项目募集资金尚留有未赎回的现金管理产品,本议案若能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届时公司将赎回理财产品,以完成相关账户的资金转入操作。另
外,本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约为 46.84 万元,因项目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
长,在该部分尾款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相关合同约定用预留的剩余募集
资金支付,若实际支付金额超出上述预留金额,超出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
行支付,若实际支付金额低于上述预留金额,剩余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上述资金全部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本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注销,
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同步予以终止。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1.7 万台场地电动车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718.86 万元(含银行
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具体金额以结转当日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
会认为:将“年产 1.7 万台场地电动车扩产项目”截至 2025 年 1 月 18 日节余资金
4,718.86 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具体金额以结
转当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
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
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年产 1.7 万台场地电动车扩产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华辉                 高颖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