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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德新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5-01-15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
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就公示情况及核查意
见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并通过公司公示栏将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1)公示内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8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内,员工可通过电话、书面或邮件方式反映情况,公
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及核查。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
含分公司、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
务及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下同)任
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