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2-25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2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属于公司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
《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均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和本次获授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
为2025年2月24日,并同意以15.73元/股的价格向76名激励对象授予84.80万股限制性
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