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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动科技: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5-01-03  

证券代码:301369           证券简称:联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 42.82 元/股(含本数)调整
为不超过人民币 58.00 元/股(含本数)。
     2、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1 月 4 日起生效。
     3、除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2025 年 1 月 3 日,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
数),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3.00 元/股
(含本数),具体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已实施完毕,自 2024 年 5 月 31 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43.00 元/股(含本
数)调整为人民币 42.82 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2024 年 5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121,89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69,766,268 股的 0.17%,回购的
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42.8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39.00 元/股,成交总金额
为人民币 5,048,603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变化情
况及公司股价变化情况,为保障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决定将回购
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2.82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8.00
元/股(含本数),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
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自 2025 年 1 月 4 日起生效。
    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58.00 元/股,结合已回购的股份数量进行
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 552,093 股至 1,069,334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 69,766,268 股的 0.79%至 1.5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除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方案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
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变化情况及公司股价变化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42.82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 58 元/股(含
本数),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1 月 4 日起生效。除上述调整外,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
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
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
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等原因,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
者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或因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或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
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