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科技: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5-01-20
证券代码:301369 证券简称:联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3.00 元/股(含本数),具体以回购实施完
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6)。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 2024 年 5 月 31 日起回购价
格上限由人民币 43.00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 42.82 元/股(含本数)。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42.82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 58.00 元/股
(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1 月 4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
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6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 月 16 日。
在上述期间,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股份 622,94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69,766,268 股的比例为 0.89%,最高成交价
为 52.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9.0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040,185.50 元(不
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金额不低于回购方案中
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实施时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未超过 12 个月,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实际
执行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实际回购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在法律法规要求的期
限内按照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情况,本次回购
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本次回购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
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622,947 股,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
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以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预计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5,503,500 65.22% 46,126,447 66.12%
无限售条件股份 24,262,768 34.78% 23,639,821 33.88%
总股本 69,766,268 100.00% 69,766,268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
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
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权利,且不得质押和出借。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
已回购股份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0 日